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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教学中,应用题的教学占有重要地位。如何教好这部分知识,下面谈谈我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一、培养学生的审题习惯
细致地审题,弄明白题意,是准确解答应用题的先决条件。因此,在教学中可先让学生根据解题要求找出题中直接条件和间接条件,构建起条件与问题之间的联系,确定数量关系。为了便于分析问题中的已知量与未知量之间的相依关系,审题时可要求学生边读题边思考,用不同的符号划出条件和问题或用线段图把已知条件和所求问题表示出来。
为了培养儿童细致审题的习惯,我常把一些容易混淆的题目同时出现,让学生分析计算。例如:①图书室的科技书与故事书共3000册,科技书的册数是故事书的2/3,有科技书多少册?
②图书室有故事书3000册,科技书册数是故事书的2/3,有科技书多少册?
题①中3000册为共有数,题②中3000册是一种的,因此计算方法不相同。经常进行此类练习,就容易养成认真审题的习惯。
二、教给学生分析应用题常用的推理方法
在解题过程中,学生往往习惯于模仿教师和例题的解答方法,机械地去完成。因此,教给学生分析应用题的推理方法,帮助学生明确解题思路至关重要。分析法和综合法是常用的分析方法。所谓分析法,就是从应用题中欲求的问题出发进行分析,首先考虑,为了解题需要哪些条件,而这些条件哪些是已知的,哪些是未知的,直到未知条件都能在题目中找到为止。例如:甲车一次运煤300千克,乙车比甲车多运50千克,两车一次共运煤多少千克?
指导学生口述,要求两车一次共运煤多少千克?根据题意必须知道哪两个条件(甲车运的和乙车运的)?题中列出的条件哪个是已知的(甲车运的),哪个是未知的(乙车运的),应先求什么(乙车运的300+50=350)?然后再求什么(两车一共用煤多少千克,300+350=650)?
综合法是从应用题的已知条件出发,通过分析推导出题中要求的问题。如上例,引导学生这样想:知道甲车运煤300千克,乙车比甲车多用50千克,可以求出乙车运煤重量(300+50=350),有了这个条件就能求出两车一共运煤多少千克?(300+350=650)。通过上面题的两种解法可以看出,不论是用分析法还是用综合法,都要把应用题的已知条件和所求 问题结合起来考虑,所求问题是思考方向,已知条件是解题的依据。
三、对易混淆的问题进行对比分析
对一些有联系而又容易混淆的应用题可引导学生进行对比分析,例如: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与已知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求这个数的应用题,学生往往容易混淆。一是他们分不清是用乘法还是用除法;二是分不清计算时需不需要加括号。因此,可安排下列一组题进行对比教学。
①果园里有梨树240棵,苹果树占梨树的1/3,有苹果树多少棵?
②果园里有梨树240棵,占苹果树的1/3,有苹果树多少棵?
③果园里有梨树240棵,苹果树比梨树少1/3,有苹果树多少棵?
④果园里有梨树240棵,比苹果树少1/3,有苹果树多少棵?
⑤果园里有梨树240棵,苹果树比梨树多1/3,有苹果棵多少棵?
⑥果园里有梨树240棵,比苹果树多1/3,有苹果树多少棵?
两数相比较,以后面的数为标准数,前面的数为比较数,即与谁相比谁为标准数(通常设标准数为1)。已知一个数,求它的几分之几是多少与已知一个数的几分几之是多少,求这个数。这两类应用题的相同点是:都知道比较数占标准数的几分之几;不同点是:前者是已知标准数求比较数,后者是已知比较数求标准数。题①、③、⑤都是苹果树与梨树相比较,梨树的棵数为标准数,苹果树的棵数为比较数,梨树的棵数已经知道,因此,它们属于前类用乘法。题②、④、⑥都是梨树与苹果树相比较,苹果树的棵数为标准数,梨树的棵树为比较数,苹果树的棵数为标准数,梨树的棵数为比较数,苹果树的棵数题目中都不知道,因此,它属于后类用除法。题①、②中比较数占标准数的几分之几已经知道,计算时不用“括号”,题③、④、⑤、⑥中比较数占标准数的几分之几不知道,需由1加几分之几和1减几分之几求得,因此计算时需加“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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