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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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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12:3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2北京11月30日讯(记者 赵正元)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批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北京市首次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职称。

  据介绍,北京市将选定西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作为试点区县,共涉及35149名中小学教师。此次改革将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等级最高均设置到正高级,打通了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改革后,试点区县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将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级别的评价标准包括教书育人、课程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影响力、学历经历等五方面,对不同职称等级,根据要求有侧重地进行考核。

  《中国教育报》2012年12月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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