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新课]
笑话:《婚姻法的规定》
一个美丽的姑娘向一位老翁求婚。老翁:“我俩年龄相差这么大,合适吗?”姑娘:“《婚姻法》没有规定年龄的差别。”老翁:“那规定了什么?”姑娘:“妻子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
教师:姑娘向老翁求婚的目的是什么?成为妻子后,就一定能达到目的吗?
[讲授新课]
首先组织学生从课本上找出公民财产继承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一环节:以案说法
多媒体展示案例:王某早年丧偶,有一子一女,儿子王明在外地工作,女儿王白与王某住在单位的公房里。王某有3间私房,5万元存款,一辆小汽车,并持有1万股的某公司的股票,并借给朋友4万元。王某死后,他的著作又出版了,有5000元的稿费。王明与王白因遗产继承发生了纠纷。王某的弟弟王木也提出了继承的要求。
教师:材料显示,继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教师予以肯定并利用多媒体展示法律对于继承权的相关规定: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
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
遗留财产的死者
请学生根据对继承人、被继承人、遗产的书面理解,找出材料中相对应的人物及遗产范围
教师适时加以纠正、肯定。
过渡:那么遗产如何分配呢?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法定继承
利用多媒体展示法定继承的涵义,并结合图表形式将法定继承示意图呈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明确继承人的范围、继承原则和继承顺序。
组织学生分析前面案例中的遗产
总结强调:儿子王明和女儿王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
组织学生思考:
1. 如果王妻尚在人间,那遗产如何分配?
2. 弟弟王木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获得遗产呢?
教师适时予以补充更正,同时强调:如果王某生前立遗嘱指定其财产由王木继承的话,弟弟王木可以参与继承。
遗嘱继承
通过多媒体展示:遗嘱继承的定义及其法定要件
适时设问:当一个案例中既存在法定继承又存在遗嘱继承时谁优先呢?
教师总结: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之处?
教师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需要明确的是这在法律上称为遗赠,而不属于遗嘱继承
第二环节:由您断案
案例:王某夫妻原有一子,并于1980年将10岁的孟某收为养女。1988年王某的妻子死亡。2000年王某突然病故,王某的儿子、弟弟和妹妹共同继承了王某的遗产。孟某提出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被王某的弟弟妹妹拒绝。之后,孟某起诉到法院。
假如你是法官你会怎样裁定?为什么?
本课小结:
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了解了有关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希望同学们把它运用到实际生活解决具体的问题,做到不仅学法、懂法,还要用法、护法。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外,还要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互谅互让,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和谐家园,共创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