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板凳
楼主 |
发表于 2008-11-25 07:09:00
|
只看该作者
(三)学习语文不仅是为了积累,更重要的在于运用
有人说:“一个字就是一个目标,而且字与字之间没有关联;这两个年段(第一学段、第二学段)的识字任务是非常重的,务必落实”。我以为绝大多数的字与字之间是有关联的,一个字是一个学习目标,但也不是每个字都要当成一个目标来教学;当学生通过教师的引领,学习了独立识字且在语文学习的实践中具备了独立识字的能力以后,我们还有必要花时间将这一个个生字,当成是一个个的目标来突破吗?学习语文,不仅仅是为了积累,在积累的同时要学习运用,培养学生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更应放在突出的位置。
要承认识字任务是繁重的,也必须努力完成。多年来,要求提高识字效率的呼声可以说是“理想的巨人方法的矮子”。一方面,教师背负重担,认为学习某篇课文,如果学生没有学会文中的生字就是没有达到目标,就是没有完成教学任务;于是要求学生抄写几十遍甚至上百遍。另一方面,在组织教学时,又忽视汉字间的关联,忽视学习方法的总结和指导,忽视识字能力的培养,而更为严重的是不注重引导学生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丰富汉字的积累。时到今天,我有三次认识生字的经历给我留下很深的记忆,或许会给我们的识字教学有所启发。
第一次在小学,代表小学部宣读倡议书,其中有一句“不怕脏、不怕臭”,“脏”字我不认识,就去问老师(当时家中还没有买字典);后来在课文中出现该字时我是第一个读出来,也会写这个字。
第二次也在小学,参加文艺宣传队,在排练舞蹈前先学唱歌,一句歌词中出现“蹂躏”;老师教这个词的读音、也讲了这个词的意思;这么繁杂的字,也就在学唱歌的活动中学会啦,且至今不忘。
第三次是在两年前,我到一所学校,一位老师的名字有个“晟”字,我居然怎么想也读不出来,想像这二三十年的读书读报中竟然没有遇着这个字?现在会读了,而且还发现这个字在这个地方有很高的使用率。
(这第三次的识字现象,能追究在学生时期,识字目标没有完成吗?绝对不能。)
学生对字词的学习是不应凭自己的爱好与选择,但是作为母语的《语文》教材,不论哪种版本,都不可能游离五千多年中华文化的积淀,来个标新立异——创造出其他版本不会出现的一些字词、一些语法、一些表达方式等。不仅不能,也没有必要。我们深信学习不同版本的教材都能实现识字目标。《课程标准》第三学段提出“有较强的识字能力,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其中2500个左右会写。”我以为这个目标是具体的任务,但也不是非死记硬背不可的指标。说目标具体,是因为通过务实有效的学习,通过“形成性评价”的巩固和促进,这个目标是能达成的;说不是非死记硬背的指标,则是指我们的“识字写字”教学,要重视“识字写字能力”的培养和形成,有“较强的识字写字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我时常问自己,我能一口气写下2500个字吗?如果小学要求的2500个字我都不能一气呵成,我能是合格的老师吗?我在读书看报时怎么还有那么些字不认识?在作文时怎么又有那么些想用的字、似曾相见的字不会写呢?但我又转念问,这些不认识的字、不会写的字,影响我处理日常的学习、生活、工作了吗?没有!因为我还是具备了识字写字的能力,具备了基本的根据需要搜集、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
学生在校读书,小学是基础是起点,但在他们的一生中,还要经历初中、高中、大学……还要经历各种人生旅途和风风雨雨……;今天这个字没有学会,怎么就要因此造成孩子学业的不合格呢?这个字在这篇课文中没学会,在其他课文中、在明年的课文中、在今后的人生中,还可以学。
这就是母语的一个学习规律。学生只要通过以课文为例子的学习实践,形成了识字写字的能力——学会汉语拼音,能使用字典词典(当然首先要有这类工具书),掌握汉字的笔画笔顺和基本的间架结构,能用硬笔熟练地书写且规范、端正、整洁,再加上在大量的阅读实践中形成一定的积累等等;那就可表明,我们的学生在“识字与写字”这方面达标了。
积累是重要的,但仅有积累不善运用是不够的。就如同培养出思想的巨人却是行动的矮子,我们会欢迎吗?社会会欢迎吗?“小学语文‘依标脱本’评价方式”,重在评价学生学习语文的能力、运用语文的能力;对促进学生的发展,对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是能产生影响的。
(四)关注形成性评价,改进终结性评价
“依标脱本”评价方式,探索的是语文学习能力的评价,是属于终结性评价方式的研究。大家都知道,语文能力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是通过反复的直接接触语文材料的过程,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才能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才能形成语文能力的。这样,务实有效的语文教学的过程,对学生语文能力的培养尤显得重要;而在语文教学的过程中,关注形成性的评价是促进语文能力形成的重要手段。
《语文课程标准》已经就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总目标、阶段目标提得很具体、很明确。在《实施建议》中还具体地提出了“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认真研读这些目标条款和实施建议,确定我们的教学和评价的目标是不成问题的。
学习生活的规律和经验总结告示我们,任何目标条款都包含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语文课程标准》也如此。试以第一学段的“识字与写字”目标为例,分析目标的属性以及评价的一般方式。见下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