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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农村义务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9.3%,实现“普九”的县数已占全国总县数的98.5%。
近年来,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规定,国家通过实施一系列重大计划和工程项目,从宏观层面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并积极推动区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如期成功实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目标,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比2003年初的77%提高了21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大幅度缩小。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极大改善中西部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切实缓解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教育教学资源匮乏、师资短缺等问题,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促进了教育公平。国家还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中小学师资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
教育部先后在四川成都、辽宁沈阳、大连等地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推广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先进经验。
一是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如北京、黑龙江、辽宁、河北、河南、安徽等地和大连、深圳等市都先后专门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会议,出台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提出了本地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
二是加大城市薄弱学校改造力度,促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如,北京市先后投入8亿多元,用于改善城市薄弱初中和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上海市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远郊区以及其他财政相对困难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成都市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基本消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实现均衡发展。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教师交流。河北省明确规定建立校长任期制及任期目标责任制,校长每届任期4年,在同一学校任职一般不超出两届,教师在一所学校任教不超过6至8年。沈阳市规定,校长、教师在一校任职6年,必须易校交流。
四是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把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少年从应试教育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还给孩子们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空间。辽宁、河北、山东、海南等地将从2008年开始,大幅度提高了将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到各个初中的比例。辽宁和海南达到70%以上,河北、山东也达到50%-60%。这些措施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初中学校间的升学竞争,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宽松的环境。
五是加大治理力度,依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教育部研究制定了《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重点班。
六是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目前,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据2007年教育事业统计,在小学、初中就读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已有765万人,其中分别有77%和80%的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有23%和20%的学生在已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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