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50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福建:教师普法知识考试结果将入个人业务档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9-25 07:3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对全省教师进行教育普法考试考核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教师中普遍开展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结果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此次福建教师普法考试考核主要对象为全省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在编的教师以及管理人员,考试考核将于2008年12月5日前结束,届时考试考核的结果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

    福建省教育厅介绍,教师学法用法考试,是实施“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全省教师普法考试试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各地各校在培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考试,使培训与考试、考核相结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最新主题

GMT+8, 2025-1-8 15:27

绿色免费PPT课件试卷教案作文资源 中小学教育网 X3.2

© 2013-2016 小学语文数学教学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