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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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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的基本性质》教学反思
今天教学了比例的基本性质。从教材的编排体系来说,本节课的教学环节清晰,先由旧知入手,用求比值或化简比的方法来判断两个比是否能组成比例,接着出示两个按一定比例缩小前后的两个三角形,并分别标有底和高的长度,让学生根据数据写出比例来,并引导学生观察这几个比例的共同特征,从而初步发现比例的基本性质,再接着举例验证规律的成立,总结比例的基本性质,最后应用性质。在教学中不仅重视学生逻辑思维的培养,还能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解决同一问题,从而加强发散思维的训练,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但未曾想学生的想法与老师预设的就是不一样,在本课练习时遭遇了他们的“有力阻击”,他们另辟蹊径去思考,而且在那种题型的背景下初听起来似乎有些许道理,实属我所未料。题目是这样的:
哪一组中的四个数可以组成比例?把组成的比例写出来。
(1)6、4、18和12 (2)4、5、6和8
第一位学生(金雁蓉)的回答是这样的:因为这四个数都是偶数,所以它们能组成比例。
第二位学生(毛逸宁)的回答是这样的:因为四个数中有一个是奇数,所以它们不能组成比例。
我的点评:四个数必须都是偶数才能组成比例吗?四个数中如果有一个是奇数就不能组成比例吗?同学们思考一下,你们同意他俩的观点吗?(暂时的沉默)
两位学生都是本班的聪明学生,却都局限在数的外在形式上,看它们是否为2的倍数,从奇数、偶数来思考这个问题,而没有从比例的基本性质来判断。看来学生的第一直觉与老师的预想(用比例的基本性质判断)不一致。而且经他们两个一说,还把部分学生的思维给牵向他们的思路去了。
此刻,是选择老师直接点拨(请大家先把最大的数乘以最小的数,再把中间两数相乘,看积是否相等,然后再作出判断。)还是继续等待学生有正确的发现?我选择了等待。果然,一会儿有学生提出了不同的想法“根据刚才学习的内容,我想到了把四个数中最大的数和最小的数相乘,中间两个数相乘,如果乘积相等,就能组成比例。我是用比例的基本性质来思考判断的。第(1)题6、4、18和12,把18×4=72,12×6=72,所以18×4=12×6,写出比例是18:6=12:4;第(2)题4、5、6和8,把4×8=32,5×6=30,所以4×8≠5×6,不能组成比例。”看来她理解很透彻,已经能学以致用了。
“很聪明,思路清晰,方法正确,讲的非常好,能把前后知识联系起来,依据充分!”
“我刚才也是这样想的!”部分学生附和。
“我认为我说的还是对的!”毛逸宁坚持己见。
“在这个题目中,你的判断刚巧符合正确结论,但推及其它题目呢?似乎行不通吧?”我提请他自我反思。
他依然有一脸不服气,在思考怎么有力反驳我。我当时为了教学进度没有停留作继续解释。
课后想想,我的做法有些不妥,一来其他学生也许会以为毛逸宁的方法也行得通呢,二来也会影响毛逸宁同学后面的听课效果,他卡壳在那里就听不下去了呀!这是一次失败的应对!如果当时我能给其一个明确的反例,不就可以消除他的错误观点了吗?比如我可以这样说:如果把6换成32/5或6.4,它们四个数不就可以组成比例了吗?(也许他还会反驳现在有了小数或分数了,而不是原来的整数了!)我还可以这样说:如果把5换成另一个奇数3,总符合你的三个偶数和一个奇数了吧,它们不照样可以组成比例?如果当时我能这样处理,课堂教学会更精彩,学生理解会更深刻,只是当时的处理不细腻、也不智慧!留下了遗憾。
我们常说应对生成要灵动,可关键时刻还是拿捏不住,在应对时有些措手不及,免不了做些无效劳动,日后有必要更为深入地了解学情,真正沉下去,做好充分的预设再进入课堂才是教学之上策。反思本节课,以后还需对学生的状况做好充分的预设及准备,使自身能及时应对课堂中出现的各种状况,生成更多精彩的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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