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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层 次:专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1.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2.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3.对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录取原则依据普通高校招生试行“平行志愿”的有关规定,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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