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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上海高考招生二本网上征求志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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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1 14:0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二批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投档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址www.shmeea.com.cn)填报该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征求志愿同样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一、征求志愿条件

  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考生的“3+综合+1”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12,理科393),且未被所填报的院校录取。

  二、征求志愿时间

  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时间为2011年7月21日13时至7月22日13时。

  征求志愿前,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是否被录取。缺额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将会公布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以供考生查阅,考生也可到各区县高招办索取“缺额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一览表”。

  三、填报须知

  1.征求志愿填报也实行“平行志愿”。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所高校, 每所院校最多填报3个专业。

  2.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宜先拟一份志愿草稿,内容包括本人的考生查询码、密码和要填报的高校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按志愿顺序)等,以保证准确、顺利地填报志愿。

  3.考生进入“征求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须输入考生查询码和密码。

  考生查询码在准考证的正面,由1位字母和7位数字组成,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

  4.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结果为最终志愿。

  考生填报或修改征求志愿后,应退出系统重新登录查看确认自己所填报的征求志愿,以免由于填报不成功而错过机会。

  5.填报时限终止时,填报系统将及时关闭,不再接受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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