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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2011年高考招生计划投档线录取名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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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13:5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外省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与概况
     (一)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1463(国标)
    3.学校类型:理工类
    4.学校层次:省属公办本科
    (二)学校概况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江南历史文化古城、美丽富饶的长江金三角腹地——江苏省常州市,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是以工科专业为主,文、理、管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师范学院。1992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被教育部确立为首批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和60多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涵盖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文学、法学等七大学科门类,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多人。校园占地1500亩,校舍总面积4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20多万册,中外文期刊1761种,电子图书56万种,中外文数据库24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亿元,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良好的教学和科研条件。
    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有专任教师7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0多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近500人,有49人被东南大学、江苏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聘为博导、硕导或兼职教授,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 2人被评为“江苏省教学名师”,还聘请邱定蕃院士等50多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特聘教授、全职教授或兼职教授。学校与挪威、德国、英国等国家的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德国国立梅泽堡应用科学大学进行“2+2”跨国本科人才培养。
    近5年来,学校承担 “十一五”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60多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4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0多项。作为首批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十五”以来,培训职业学校校长、管理干部和专业骨干教师一万多人,还承担了培训国外职教师资的任务。
    建校2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学校有特色、专业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办学理念,实施毕业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教师职业基本技能证书“三证书”毕业制,形成了学术性、技术性、师范性“三性”和谐统一,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和既能从事理论教学,又能从事实践教学的“双能型”职教师资。近年来,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生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网站查询(http://zs.jstu.edu.cn),或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四、录取原则
    1.我校录取工作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分数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对报考非语言类专业考生语种不作限制,但本科教学中,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一般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
    5.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6.所有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公布。
    五、录取办法
    1.普通类考生录取
    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考试科目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2.艺术类考生录取
    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录取时,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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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13:5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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