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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记者从湖北省有关部门联合调查组获悉:经精神疾病专家组鉴定,武钢炼铁厂职工徐武“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建议监护治疗,定期临床评估”。
联合调查组自5月6日成立以来,对徐武事件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2003年开始,徐武经常请病事假,被厂方扣发部分奖金。徐武为此频繁提起诉讼。2006年3月5日,徐武用随身携带的尖刀追砍武钢炼铁厂工作人员,将一人手咬伤,致一人手指骨折,并将一辆轿车的前挡风玻璃砸坏。
2006年12月,徐武扬言“搞炸药,到北京天安门炸”,其后进京,北京警方在北京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入口处将徐武查获,从其身上搜出三张抄有炸药配方的纸片、一把电工刀及一袋涉爆原材料,将其移交武汉警方。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法对徐武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审理期间,警方发现徐武行为异常,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武汉市精神病医院,依法对徐武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徐武父亲徐桂斌为了免除徐武法律责任,也提出了精神病鉴定要求。武汉精神病医院出具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意见书,结论为“徐武患有偏执性精神病”,“建议长期监护治疗”。徐武父亲徐桂斌未提出异议,并向武钢炼铁厂书面申请“给予必要治疗援助”,表示“我们家全力配合单位以挽救徐武”。2006年12月31日,警方依法撤销案件,解除对徐武的刑事拘留。徐桂斌送徐武到武钢二医院精神科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炼铁厂支付了徐武的住院费用,徐武父母及亲友按规定先后到医院探望。
2007年3月,徐武脱离医院进京滋事,用萤光灯管破片划伤一执勤民警手腕,被武钢炼铁厂接回继续住院治疗。
2008年11月7日,应徐武父母的要求,受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的委托,武汉市精神病医院第二次对徐武进行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论仍为“偏执性精神病”,“建议长期监护治疗”。
2011年4月19日,徐武再次出走。应武钢二医院、武钢炼铁厂报警,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规定,第21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的规定;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29条第2款“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属于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的规定,根据徐武曾多次滋事伤人的情况,考虑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可能,遂派民警与厂方人员一同前往广州寻找徐武。4月27日,民警与厂方人员在广州找到徐武,将其带回武钢二医院继续住院治疗。
5月12日,因徐桂斌提出书面申请,武钢炼铁厂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对徐武进行精神病医学鉴定。鉴定过程中,鉴定所邀请了上海精神卫生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2名专家到汉进行咨询。鉴定所鉴定意见为:“徐武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建议监护治疗,定期临床评估”。
记者通过应邀参加徐武精神病医学鉴定咨询的谢斌、王小平两位教授了解到,精神病有十大类100多种,每一种的特点不同。其中,偏执性精神障碍多数在中年起病,早期难以觉察,之后缓慢发展,逐渐形成一套系统而固定的妄想。患者的情感和人格相对完整,只要不涉及妄想的内容,周围人就觉得他们很“正常”:抱怨的事情似乎有事实根据,说话貌似符合逻辑。但患者的妄想多坚信不疑、不能被说服。常伴有反复控告、跟踪、逃走,甚至伤人、自伤或自杀的行为。相比之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妄想与现实联系不大,让人一听就觉得很荒谬,周围人一下子就能看出来。
记者获悉,鉴于徐武监护人徐桂斌要求接徐武回家,武钢炼铁厂和武钢二医院表示尊重监护人意见,并已告知徐桂斌,徐武是偏执性精神障碍患者,需要继续治疗。如接回家,其监护责任由徐桂斌承担。徐桂斌同意承担监护责任,已在武钢二医院办理徐武出院相关手续,徐武已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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