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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投票规则
1.报纸投票日期从6月10日至7月18日(以邮寄日邮戳为准);网络投票时间从6月10日0:00至7月25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候选人共64名。
3.无论何种方式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4. 报纸投票注意事项:
①选票复印无效。
②参与投票者请在选票中选择你支持的候选人,然后在你选定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投票”一栏打“√”。
③填写完毕后,将选票完整剪下,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教育报(邮政编码100082),信封上请注明“楷模推选”字样。邮资自付。
④所有参与投票者请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以及邮政编码。无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选票无效。
5.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①点击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教育新闻网、果实网、新浪网、腾讯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投票。
②每个用户全程限投10票,对同一候选人限投一票。
③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④本次网络投票一律免费。
6.本次推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举办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10-82296549,82296553,监督邮箱:super@jy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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