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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二、承办单位
学工处/校团委 校工会 通识教育学院
三、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2日-13日(星期六、日),若因天气或疫情影响,则时间顺延,另行通知。
地点:学校田径场
四、参赛单位
本届运动会以代表团的组织形式参赛,下设教工代表队(八个)、学生代表队(五个),比赛团体总分名次按教工队和学生队两个系列分别记分。各学院院长为学院代表队领队,红安校区管理中心主任为红安校区代表队领队,党政办主任为机关代表队领队。
(一)学生组
现代工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队
现代信息技术学院学生代表队
现代商务技术学院学生代表队
现代管理技术学院学生代表队
现代艺术与教育学院学生代表队
比赛分男子、女子二个组进行。
(二)教工组
教工组分为八个代表队,分别是:
现代工业技术学院教工代表队
现代信息技术学院教工代表队
现代商务技术学院教工代表队
现代管理技术学院教工代表队
现代艺术与教育学院教工代表队
通识教育学院教工代表队
机关一队
机关二队
联系学院的校领导参加该学院教工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一)学生组
1.学生男子组(共12项)
径赛: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铅球、三项全能(立定跳远、2公斤实心球前掷、1000 m)。
2.学生女子组(共12项)
径赛:100m、200m、400m、800m、1000 m、4×100m接力、4×400m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铅球、三项全能(立定跳远、1公斤实心球前掷、1000 m)。
(二)教工组
趣味:1.拔河(5男10女)
2.定向越野(5男10女)
3.往返抱球接力(5男10女)
4.群雄逐鹿(5男10女)
五、报名办法
(一)学生组
1.单项各学院限报18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或团体项目可兼报);如发现报名表中有多报项目者(3个及以上),按顺序编排前两项。
2.接力项目各学院每组限报1队。
(二)报名方式
1.各代表队按照学生组和教工组分别填写统一的报名表,另附报名表电子版,送交体育教研室高琼老师,联系电话15377501065;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81626176@qq.com。(各报名单位不要更改表格格式,不要删减表格所有项目根据需要填选,没有的部分就空着)如纸质版与电子版冲突,以纸质版为准。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七、竞赛办法
(一)学生组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或是否进行及格赛,详见秩序册。
3.如某项目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比赛,并通知报名单位改报其它项目。
(二)教工组
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非田径类比赛规则见秩序册说明。
八、比赛记分与奖励办法
(一)学生组
1.单项:每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奖励前三名;等于或不足六人(队),名次减一名录取,计分方法同上。
2.团体项目记分按单项分值两倍记分,破记录者翻倍记分。
3.团体奖励: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团体总分按积分排列名次,奖励前三名;如积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则按次优名次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二)教工组
1.单项:按第一至九名分别记10、8、7、6、5、4、3、2、1分。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参与奖3名;如积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则按次优名次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2.团体总分奖励:各代表队团体总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奖励前三名。
(三)本届运动会共设体育精神文明奖、个人优秀志愿者、优秀裁判奖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选。
九、比赛资格审查
(一)参赛学生资格
1.本届运动会学生代表队由有学籍的在校学生组成,仲裁委员会负责对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或比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体育道德精神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追回奖品,取消该代表队团体总分的统计和精神文明集体的评比资格,并在全校进行通报。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在该项比赛之后30分钟内向资格审查组提交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诉报告。
(二)参赛教工资格
教工代表队应由学校正式在职教职工组成,资格由校工会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体育道德精神者, 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追回奖品。
十、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单位应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认真搞好运动员的赛前训练。
2.各单位应加强学生的组织和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3.各单位做好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初审工作,严格把好诚信关,坚决杜绝不符合比赛资格的队员参赛。报名成功的运动员不得无故弃赛,如有无故弃赛者,组委会将对其进行通报,并将该单位团体总分每缺1人次按1分进行扣除。此项标准将作为评选精神文明代表队的重要依据。
4.检录时参赛队员必须携带学生证和号码布,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武汉商贸职业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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