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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眼中,最好吃的莫过于山姆的美式烤鸡了,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只。
一进家门,一只烤鸡稳稳地“端坐”在餐桌上,它色泽金黄,黄里透红,烤鸡的身材十分诱人,腿鼓鼓的,翅膀很粗,足有5厘米粗,仿佛一口咬下去,美味的奥尔良汁就会在你的嘴中喷涌而出,刺激着你的味蕾,让你食欲更佳。再看鸡的全身,鸡皮本来就十分有光泽,十分光滑,在灯光的照射下更显得熠熠生辉。再看我,口水已经流了快一碗。
扯了那么久,终于到了撕鸡的时刻了!我的心在跳动,手在跃跃欲试,反复演练撕鸡的动作,我的餐具在摩拳擦掌,随时准备开始战斗,而那只鸡呢,仍稳稳地坐在桌子上,没有任何的反抗。
现在,开始吃鸡!首先,我的刀和嘴开始跟鸡腿展开搏斗,刀使出了乱砍的攻击,很快,鸡腿脱落了,它成了我口中的牺牲品。一口咬下去,一撕,一块大鸡肉被我撕了下来。尝了尝味道,顿时,一股浓烈的奥尔良味儿与嫩嫩的,颜色微黄的鸡肉送进了我的口腔。我的眼睛顿时绿了,开始“大开杀戒”,把整只鸡像拆零件一般撕成了无数块,便开始大快朵颐……
可是,好景不长。第二天,我的嘴便长出了一个泡,疼得要死。哎!吃都要适量吃,可不能贪吃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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