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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我校体质健康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体质健康,是指人体在先天遗传性和后天能动性的基础上,所表现出的身体形态、生理功能、运动能力、对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状态。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3课时,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三、保证体育活动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安排一次不少于三十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要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学校教科处要组织体育组开展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五、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学校要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
六、做好体质健康监测。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七、健全责任机制。学校要统筹本校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选聘“健康副校长”,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教导处负责具体指导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和体育教研组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教科处要组织体育教师进行新课标培训和集体培训,突破技能教授的重难点,扎扎实实上好体育常态课;体育组要加强校本体育科研活动,指导年度和学期体育工作计划,指导学生规范做好眼保健操,定期给学生讲解爱眼护眼相关知识,缓解用眼疲劳。
八、强化督导检查。学校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履职考核内容,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要作为考核体育组和体育教师的重要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管理。
九、条件保障。学校制定体育场地、设备和器材的管理维护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学校根据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专职体育教师。体育课应当由专职体育教师授课、组织开展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及体育竞赛等活动。
十、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和测试时,落实安全保护措施。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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