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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设施的功能,更好地满足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社区居民参与体育健身需求,促进我区城市建设,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宜政办发〔2013〕2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在维护校园环境,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将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增强青少年体质为宗旨,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府投入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效用,满足市民对体育活动和健康锻炼的基本需求,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进一步加大体育资源的整合统筹力度,逐步建立社区体育资源共享服务体系;通过学校与社区双向参与、互动发展,使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制度化、管理规范化;通过推进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共享,提高体育资源利用水平,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积极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三、领导小组
组 长:胡跃进
副组长:杨 晟、杨晓梅、张国钰
成 员:汤淑萍、吴一颖、陈秀芹、张 毅、刘 菲、査 强、余军生
四、开放范围
运动场、篮球场、乒乓球场
五、开放时间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
早晨: 5:00——7:00 上午: 9:00——11:00
下午: 3:00——5:00 晚上: 7:00——9:00
六、开放对象
青少年学生及周边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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