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新课程评价理念,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坚持科学性、全面性、多元化评价原则,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力求评价过程及结果科学、公正、实效。
二、评价目的
1、通过评价,让学生明确学业的发展方向,帮助学生制定自己的学业发展目标,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2、通过评价,使教师树立正确的学生学业评价观,了解科学的评价理论和方法,改变教学行为方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评价内容
1、思想素质评价:从 “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意志坚强勤奋学习”、“热爱科学活动积极”、“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纪律知法守法”、“文明礼貌谦虚向上”、“讲究卫生锻炼身体”、“热爱劳动会管自己”、“事实求是说到做到”、“助人为乐诚实勇敢”十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2、学业评价:从学生平时学业成绩、期末考试以及实践性活动这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综合素质评价:从体育健康素质测评、素质教育展示报告以及期末的“秀秀我自己”活动进行综合评价。
4、学生评价: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在小组内进行小组评价,由组长评价组员、组员评价组长,学生评价班干部。自评要强调客观性,互评要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尊重自我评价,要把别人的不足当作检查自己的镜子,把别人的长处看做自己努力的目标。鼓励学生在自我评价以及同学互评中不断提升自我。
5、家长评价:家长评价主要是结合学生在家的综合活动以及表现对学生进行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