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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害怕安全事故,可以理解;但是,儿童需要安全,也渴望自由,这需要我们看见。
首先,幼儿园教师应当认识到,儿童自由并不等于遭遇伤害和事故,儿童拥有一定的自主能力。自由,是身体自由与心理自由的统一。 儿童对周围世界的认识是从身体运动和直观感知开始的。在认识周围世界的过程中,他们也在学习如何掌控周围的世界。这不是因为他们有了和成人一样的自由, 而是因为他们的和行动能力有不及成人的时候,这点和成人也是一样的。安全和活动之为之间并不构成必然的矛盾。
其次,好的教育是自由的教育,其中潜藏着风险与机遇。自由,即不受压迫、奴役和强制的存在状态;没有自由意志和自由活动,人就真正意义上的存在,教育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基础。
再次,教师的责任不是限制儿童的自由,而是在儿童自由活动的过程中帮助儿童认识到可能的风险,并协助儿童避免风险。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自由人。个体是在与周围环境的互动过程中认识和了解世界,并发展自己的各项能力的。教育必须且只能通过个体的自由活动来促进个体各方面的发展。“如果活动中没有一定的冒险性,儿童就无法真正积累相关的具体经验教训,也就无法真正形成回避危险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教师的一次引导不仅能够帮助幼儿化解一次行为中的危机,还能够养帮助幼儿提升自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自我保护的能力。这样的教育效益远远大于简单限制幼儿活动自由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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