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读的书是一个美国男生的日记,他因自己瘦小而苦恼。这是他心里一道小小的自卑,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为自己脑袋比他人灵光而感到沾沾自喜。可是因为总是偷机投机取巧地偷下懒。成绩一真不理想。他在老妈的要求下写记,幻想着成名后拿日记本应付蜂拥而至的记者;中学分班时假装不会读书分到普通班,这样既使学习差也不会有人吵他翻开这本书后,一个笑声接着一个笑声不超过五分钟。一是因为格雷满脑子的鬼主意,实在让人忍忍俊不禁。二是因为我可以毫不费劲地理解他的意思。一下子就就能捕捉到格雷逻辑好笑在哪里,然后会心一笑。
小学二年级我和同桌吵架,初一自放学后我“我”在黑板上写“某某某”(男生)是个大坏蛋;初二同桌上课回答问题“我”偷偷移开的椅子,让他的屁股和地进行亲蜜“亲吻”,到了高中,进了一所重点高中,大多都是专心学习的孩矛,要么是个性飞扬的早熟少年,所以他们很多再玩恶作剧。
仿佛大家都知道自己已经过了要耍小聪明,每后大家觉得很可爱的年龄。
现在我给大家讲一下书里的故事。
寒假的时候格雷和他的死党罗利吵架了。罗利并没有向格雷道歉,所以我们的小主人公决定重新找了死党。可是并没有找到合适的死党,只好孤身一人。老妈出去工作。饭自己做,自己按时起床……家里一塌糊涂罗利有了新朋友,可是考却不知道这是爸妈花钱“买的朋友”
格雷的日记让我受得启发: 我要入睁士眼睛。把身边的小事都记还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