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为重点,持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省反馈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重点工作
(一)强化措施,全力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亲自领导下,通过各镇(街道)、各部门全力以赴的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不能短期完成的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结销号标准,已办结销号并上报。一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17年我市共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9个,已完成7个,2个(农村安全用水、洞庭湖三年行动)正按时序进行整改。二是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问题。2017年我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32件,已全部办结销号。三是xx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问题。2018年我市共收到xx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件32件,已全部办结销号。四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问题。2018年我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57件,已办结38件,其余交办件正要求进行整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力度,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印发了《2018年度xx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每年1-2月、10-12月五个月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市扬尘防治、特护期污染防治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完成《xx市污染防治攻坚2018年工作方案》考核目标。二是认真落实省“夏季攻势”工作任务。三是强力推进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四是制订了《xx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环保手续合法的工业企业,重点是建材、有色、火电、化工、陶瓷、水泥(含粉磨站)、印刷、家具制造、金属制品等行业企业和其他涉及VOCS企业、锅炉物料(含废渣)的25家企业易产生无组织排放的料堆场装卸、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开展全面核查,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五是完成城区高排放公交车辆淘汰任务69台公交车。
2、水污染防治。一是开展了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制订了《xx市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环函【2018】x号)。二是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调查工作。对16个万人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进行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了初步整治方案。三是制订了龙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方案,督促各相关部门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求进行整治,目前7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一级内龙源水库管理所办公用房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级内有50多户居民房屋已拆除并复绿;一级内道路已进行硬隔离,设置了警示标志,制订了应急预案;一级内有3家木材加工作坊已拆除;二级内一处休闲山庄瑶之梦已取缔;二级内723户居民生活面源污染已建设四格池、三格池和微动力污水处理站;龙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渠改暗渠工程新建箱涵x米,新建盖板涵x米,交通桥增加护栏14处,设置明渠段防护隔离栅x米,硬质防护x米,L型挡墙x米,截水沟x米;7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治并销号。
3、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对辖区内47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似疑污染地块开展调查,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与分级、初步采样调查提供基础信息。二是开展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查工作,督促全市4家在产、5家关闭停产选矿的企业进行了网上填报。三是与18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二)严格审批,控制源头污染
严格按《环评法》、《建设项目管理分类名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受理、审批项目,做到不越权、不降(升)环评等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定位、选址不当、列入了“双高”名录、无环境容量、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项目一律不予准入。同时,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环评资质单位严格进行考核。今年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 24个,网上备案28 个,否决不符合要求项目20多个。
(三)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1、污染源现场监察。按照《2018年xx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xx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并建立了企业数据库。全年在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源中抽取了随机检查企业154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14家次,一般污染源111家次,特殊污染源29家次。此外,结合日常监管、网格化监管和专项行动,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了多频次的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50余人次,排查企业505家次,制作了现场检查文书3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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