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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桂馥兰香    时间: 2019-5-11 22:46
标题: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办法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经县委同意,今年5月在全县开展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二、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开展好八项活动:

  (一)开展《条例》《监察法》学、讲、考、用、守活动。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开展“十进十建”活动,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条例》《监察法》的“学”“讲”“考”“用”“守”活动,增强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宣教月”期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安排一次《条例》《监察法》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讲一次廉政党课。各地各单位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讲党课、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形式,让《条例》《监察法》深入人心,形成“学”“讲”“考”“用”“守”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检查通报,确保“学”“讲”“考”“用”“守”活动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二)开展“护航发展助力‘五个xx’建设”宣传活动。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积极服务和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生动讲述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忠诚履职、精准执纪执法,努力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的故事。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结合当前开展的“双评双治双促”活动、“五比五看”行动、全县作风建设行动,精心组织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宣传实践活动,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助力“五个xx”建设。(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三)开展廉政“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以学习《条例》《监察法》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以培养勤政廉政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初任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以培养和传承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妇联)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县纪委监委编印的《xx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xx水利局原副局长鄢维东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及上级发放的警示教育素材为内容,深入组织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引为镜鉴。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多种方式深刻剖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五)开展“走进监察委”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走进监察委,了解监察体制改革成效,听取对改进监察工作意见建议。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监察委,座谈《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落实进展,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走进监察委,开展警示教育、廉洁从政教育。邀请媒体记者走进监察委,展示监察机关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六)开展“十进十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随州市党规党纪及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现场推进会。按照“进、建、督”三字要求,抓好“十进十建”工作手册落实,引导各地各单位创建一批“十进十建”活动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各地各单位)

  (七)开展“寻找身边廉政典型”活动。选树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先进典型。各地各单位深度挖掘本单位本系统典型先进事迹,讲好廉洁故事,营造舆论氛围。组织报送勤廉典型,在xx政府官方网站上开设“xx廉谱”专栏,组织媒体加大宣传,开展向典型学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各地各部门)

  (八)开展“廉政教育基地现场参观学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性锻炼,陶冶道德情操,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县域内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做好张体学在xx纪念馆的提档升级工作。(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县纪委监委、县档案馆、洪山镇)

  三、活动安排

  (一)4月下旬,动员部署全县“宣教月”活动。

  (二)4月下旬开始,组织媒体集中开展《条例》《监察法》学习宣传,营造氛围。

  (三)4月下旬,开设“xx廉谱”专栏,启动宣传活动。

  (四)5月份,各项活动集中铺开,全县各地各单位同频共振,形成热潮。

  (五)5月上旬,各地各单位深度挖掘廉政典型,择优选报材料(名额1个)。

  (六)5月底,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上报“宣教月”总结材料。

  (七)6月上旬,集中宣传和展示各地各单位特色活动和优秀作品。

  (八)6月中旬,通报全县“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


作者: 桂馥兰香    时间: 2019-5-11 22:47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抓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宣教月”活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安排部署、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突出主题抓落实。要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围绕学习宣传《条例》《监察法》主线,通过集中开展八项活动,推进党纪法规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纪法意识,自觉做“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

  (三)紧贴实际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在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推出一至两个“自选动作”,形成学习宣传党纪法规的热潮。全县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深入采访,推出有影响的报道,增强传播力,不断扩大“宣教月”活动效果。

  (四)强化督查抓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只部署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等问题,强化追责问责,为“宣教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以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助推“五个xx”建设。

  各地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报县纪委监委(邮箱:  ),县纪委监委将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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