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促进社团自身建设,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自评制度并实施。
1、每节课进行社员人数统计,并将上课出勤情况上报学校。
2、未经学校批准,社团人员上课时间无故到班的每次扣2分。
3、社团学生出现违纪行为被学校通报,每人次扣1分。
4、借用学校物品不及时归还和清洁的社团学生每次扣 2 分。
5、协办校级以上大型活动或提供节目,校级的每次加2分,县级的每次加3分,市级每次加4分。
6、社团代表在比赛中获奖,校级的每次加2分,县级的每次加3分,市级每次加4分,省级的每次加5分,国家级的每次加6分。
7、社团学生获得区级荣誉每次加4分,市级荣誉每次加5分,省级荣誉每次加6分,国家级荣誉每次加8分。
8、学期末对社团学生考核总分进行排位,前30%评为“优秀社团学生”。
9、准时到达上课教室。
10、上课期间保持安静。
11、带好规定的学习用品。
12、保持教室整洁。
13、练字时要姿势正确(一拳、一尺、一寸)、态度认真。
14、要发言请先举手。
15、未经老师允许不准下课。
16、固定位置,不能私自调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