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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学音乐考试评价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最新资料    时间: 2018-11-3 09:54
标题: 小学音乐考试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市局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评价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完善音乐教学管理体系,积极推动音乐个性化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二、评价目的:

音乐学科教学评价是指音乐学科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通过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可以鉴别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业状况和发展水平,对提高音乐学科教学质量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评价是整个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正确多方位评价,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度和成绩,鼓励并支持孩子进一步学习。我们方案是以新课标为标准,着重从全面发展或富有个性和独特的表达方式,或参与组合或汇报等形式进行评价,从多方位灵活对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面做出评价。

三、评价项目

1、           学习态度

学习情感、兴趣、及参与度。按照平时课堂记录(纪律、歌曲学唱情况,欣赏表现,创编能力,课堂乐器演奏能力,音乐知识学习运用能力等)综合评定。具体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学生与学生进行的及时性评价活动的累积和平时成绩记录表。(40%)                          

2、           基础知识

力度记号、音符的时值、 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

用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核。(10%)

3、           基本技能

演唱、表演能力(50%)

(1)、演唱水平: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所唱的歌曲,歌曲范围为本册中老师规定的八首歌学唱歌曲。用正确的姿势、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乐于参于音乐。

(2)、以表演唱形式演唱学过歌曲,要求能跟着老师钢琴或伴奏音乐大胆不喊不扯,表情自然大方。

(3)、能够在唱歌或聆听音乐时做即兴地律动或动作。

(4)欣赏水平:用录音播放本册(第一册)课文中的欣赏曲目,说的出是什么曲子,并做简单的分析(音乐情感,艺术表现等)。

4、           个性发展

特长表演:“个人才艺展示”

    它指在校外教育活动所接受的艺术学习,如:扬琴、二胡、笛子、钢琴、电子琴、小提琴、舞蹈等这些学生可在综合素质表演中可以酌情加分。

三、评价注意事项:

     由于学科的特殊性,音乐学科教学评价不同于语文、数学等学科的教学评价,在进行评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营造愉快和谐的评价氛围,淡化学生的考试心理,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活动。

   2、评价的方式要灵活多样,重视学生的自评,应有利于增强学生学习音乐的信心,提高学习音乐的兴趣和音乐情感的表现。

   3、要根据各学科不同的目标及学生不同的音乐水平恰当的选用评价形式和评价方法,在众多的考核项目中,让学生自选有兴趣、有特长的项目进行考核,可以让学生根据个人的能力,扬长避短,满足表现欲、发展特长。

    总之,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教学评价,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励老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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