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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校安全工作反思 为了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打印本页]

作者: 最新资料    时间: 2018-9-17 18:24
标题: 学校安全工作反思 为了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读完《惩戒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是否要担责?》,我首先想到的不是谁担责的问题,而是痛惜!

文中列举了湟川中学李某在家自缢身亡的案例,一个正当青春年华的年轻的生命永远地消失了!面对这样的悲剧,我想,无论是学校、家庭、教师、家长,谁都不愿看到!但悲剧终归是事实!因此,这样的悲剧应特别引起我们所有人的反思。

为了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作为教师,作为学校管理者,我们

真的需要进一步熟悉教育惩戒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学校规定,保证惩戒有足够的程序依据和规范。学校固然需要有一定的惩戒教育,但是学校惩戒应当遵循一定的准则。

1.惩戒要以教育性为主,既要保证惩戒的内容及依据合法、合理,又要符合程序正当要求。在惩戒前应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

2.作出惩戒决定应及时通知学生及其利益相关者,如学生父母、其他监护人等,同时保障学生的救济权利,包括告知救济方式、期限等。重大惩戒决定应形成文书,载明实施惩戒的事实依据与规范依据,其中规范依据应具体到学生违反的详细条款。

3.在惩戒决定的公布方面,学校应当注意,一方面公布惩戒决定是学校法定权利,本身不构成对学生隐私权益和人格尊严的侵犯,并不具有违法性;另一方面,学校应依照规定程序在校园内部公开惩戒决定。同时,决定的措辞应客观公正,避免人格侮辱性语言与过度涉及学生人格尊严的细节性描述。另外,从教育性角度出发,不建议使用张贴在布告栏这样公开惩戒的方式,为学生曰后在校园生活留有一定的尊严和体面。实施重大处分决定后,应提供必要的辅导与救济,可寻求家长或监护人的配合,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加强学习,细化管理。在管理学生方面,我国台湾地区提供了较好的借鉴。台湾地区《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第24条规定:“学生奖惩委员会为重大奖惩决定后,应做成决定书……必要时并得要求家长或监护人配合辅导。”第25条规定:“学生因重大违规事件经处分后,教师应追踪辅导,必要时会同学校辅导单位协助学生改过迁善。对于必须长期辅导者,学校得要求家长配合并协请社会辅导或医疗机构处理。”如若案例中的湟川中学管理再如此细化,也许会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也方能保证学校不因惩戒失当而对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担责。

5.家校及时沟通。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无论是教师或是家长都应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疏导,也许就会避免悲剧的发生!

总之,为了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作为教师,作为学校管理者,我们必须要学管理,懂管理,要严格细化校园内的各种管理制度。很多时候,我们每个学校都制定有自己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是往往缺乏的是坚决的执行力。因此,学校还需要建立督导检查小组,严格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公示,并记录于“师评考评档案”中,期末或年终与绩效考核挂钩,如此让制度真正落地,而不是只挂在墙上,装装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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