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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县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工作安排 [打印本页]

作者: 桂馥兰香    时间: 2017-11-30 12:00
标题: 全县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工作安排

各乡镇、开发区、示范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皖司通〔2017〕9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安排部署,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法宣办)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县。
四、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载体,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充分发挥各级“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和普法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信仰。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人大内司工委、县司法局、县法宣办联合举办xx县“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三)狠抓“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一次集体专题学习。组织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举办普法联络员会议暨普法骨干培训班。县直机关工委、县法院、县法宣办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到法庭旁听庭审。
(四)瞄准未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组织参加法治课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各中职院校组织各校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
(五)面向基层,大力开展“法律六进”。结合“三下乡”等活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评选表彰全县“法律六进”示范点、第四批“xx县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各部门行业在其窗口单位、服务岗位在活动期间开展法律便民、法律惠民活动,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
(六)推动媒体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指导各地、各部门和各类媒体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落实各级党报在12月4日统一刊发国家宪法日宣传招贴画,带动各类媒体广泛刊发、播放宪法法律公益广告;推动移动运营商推送普法公益短信。充分发挥“xx司法行政”、“xx普法”新媒体矩阵作用,广泛利用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收看省法宣办开展的网络宪法公开课。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主题活动健康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加强指导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我县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相关制度,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级法宣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密切结合实际。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设计组织好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和创新宣传形式,力戒形式主义。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加强宣传报道。县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将当地和本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充实媒体的宣传报道内容,展示各地宣传活动情况及成效。各地、各部门行业要主动协调地方和部门所属媒体,力争上下联动形成宣传声势。
各地、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情况及总结,请于12月20前报县法宣办。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中共xx县委宣传部                  xx县司法局

xx县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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