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标题:
【计划方案】防台风应急预案(一)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0-29 11:53
标题:
【计划方案】防台风应急预案(一)
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热带气旋工作(简称防台风),有效防御和减轻热带气旋造成的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若干规定》、《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登陆或影响我镇的热带气旋的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
四、应急预案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三防工作方针,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以镇政府为本镇防台风主体,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遵循热带气旋自然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制定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全民参与的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
五、清溪镇现状
我镇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南部,是东莞、惠州、深圳三市的交汇点,东邻深圳及惠州,距深圳为38km,距惠州市为50km,南接凤岗镇,西连塘厦镇,北毗樟木头镇。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京1143U09′30",北纬223U01′25"。我镇区地形为河谷盆地,三面环山,一侧靠水,山清水秀。我镇行政范围面积143km2,其中土地面积109.90km2,国营林场33.1 km2,共有21个村(居)委会,106个自然村。常住人口约3.3万人,外来人口约40万人。2007年统计生产总值13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
我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长夏无冬,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温差振幅小,季风明显,区域的暴雨既有锋面雨,也有台风雨,且多集中在每年4~9月份,锋面雨主要出现在4~6月,降水范围大、历时长、强度小。7~9月为后汛期,台风降雨活跃,降水范围小、历时短、强度大。台风雨一般出现在7~9月份。一次暴雨持续时间多在三日之内,以一日为主。最大一日降雨量367.8mm,风向多为南西、南东向,平均风力8级,阵风最大10级。据东莞气象台多年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23.1℃,最高气温38℃,最低气温0.5℃。年平均降雨量在1700~1820毫升,年平均相对湿度86%,年平均日照时间2008小时,全年无霜期350天。
镇行政办事中心、公安分局、医院、中心小学、中学等机关单位和机构都设于镇中心区。全镇地势为东南北三面被高山环绕,西面低。在其东、南、北面分布着契爷石、茅輋、清溪湖、三坑等水库。四大水库均属石马河水系。此外,在镇内还分布着大坑、罗坑等十一座小型水库。全镇各水库的防洪安全是构成镇整体防洪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做好各水库的防洪安全至关重要。
第二章 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设立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镇三防指挥所),负责全镇防台风工作。
一、镇防台风机构及职责
(一)镇三防指挥所
镇三防指挥所是全镇防御台风的应急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和指挥全镇防御台风和抗灾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台风法律、法规和指令等,组织制订防台风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风情,并组织实施防台风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其办事机构镇三防办公室挂靠镇农林水办公室。
镇三防指挥所由镇委书记任总指挥,镇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指挥、镇委副书记任第二指挥,分管副镇长任常务副指挥,农林水办公室主任兼任镇三防办主任。镇三防指挥所成员单位有:党政办、宣传教育办、经贸办、农林水办、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武装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中队、财政分局、国土分局、交通分局、水利所、医院、电信分局、供电公司、供水公司。
(二)镇三防指挥所成员单位
镇三防指挥所成员单位和部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御台风工作。
1、党政办
负责全镇防台风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协调各村(居)委会落实防台风抢险措施,组织各村(居)委会防台风抢险突击队集合待命,担任突击抢险任务,协调组织危险地区避险群众的紧急疏散、转移、安置。
2、宣传教育办
根据镇三防指挥所的授权,协调各媒体单位,及时发布防台风工作信息,做好防台风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对中小学校师生的防台风安全教育,及时按上级教育部门的通知,做好中小学校的停课工作,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对低洼地区的学校以及存在危险隐患的教学楼、宿舍要督促落实责任人和转移方案。
3、农林水办
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受灾信息,指导农林牧渔业防台风减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4、财政分局
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防台风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5、经贸办
负责组织调配有关防台风抢险物资。
6、社会事务办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0-29 11:53
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镇政府及上级政府的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
7、规划建设办
负责协调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抢险工程机械备用。联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民房、厂房、仓库、校舍、桥梁及在建工地的安全,及时疏散、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负责在建公路、桥梁的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强行清除碍洪设施。
8、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定市政排水管网排涝方案,检查、落实市政雨水管道的疏通,保障市政排水系统通畅,及时排泄渍水。及时处理道路两旁危险树木,及时改善低洼易浸地区排水设施,做好在建市政工程的临时排水。
9、外经办
负责协调通知工厂企业转移存放在低洼处的物资以及做好防灾相关工作。
10、水利所
负责所辖水利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各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整改、修复险工隐患、水毁工程和薄弱环节。保证台风期间人员就位值班,贯彻落实镇三防指挥所的指令,及时向镇三防指挥所和镇三防办报告有关情况,为镇三防指挥所的决策提供抢险技术指导,做好防台风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为各村(居)委会组织实施防台风抢险提供技术指导。
11、武装部
负责组织镇民兵预备役队伍参加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集合、调动民兵预备役抢险突击队,担负突击抢险、救灾、营救受险群众的任务,协助避险群众安全转移。
12、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负责防台风发生突发事件时期的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巡逻防控、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依法打击蛊惑群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和救灾物品,破坏防台风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台风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保障防台风期间持有市三防指挥部、镇三防指挥所发放的“通行标志”、“防洪抢险车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优先通行,保证抢险交通的畅通;发挥“110”中心平台作用,与有关部门联动,突击救援和协助指挥危险地区群众的转移、撤离。
13、消防中队
组织
欢迎光临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http://lspj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