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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践行新发展理念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群众知识竞赛活动竞答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7-7-19 14:38
标题: “践行新发展理念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群众知识竞赛活动竞答规则
“践行新发展理念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群众知识竞赛活动竞答规则
一、关于网络竞答的相关情况
(一)网络竞答时间与参与方法
1.从6月12日起,原则上每周一上午10:00至周六晚23:59,为网上竞答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网络竞答在“成都职工”微信公众号或APP上进行。目前“成都职工”APP还未上线,仅在微信公众号进行答题,6月26日起在“成都职工”微信公众号和APP上均可以进行答题。
3. 首次答题,答题者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关注、注册“成都职工”微信公众号,进入答题竞赛专栏,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区(市)县或系统相关信息,方可进行答题。之后答题不用再填写。“成都职工”微信公众号、APP答题流程介绍及具体操作指南我们将印发各区(市)县、各产业工委(会)。
(二)网络竞答规则和奖励
1.答题共分为10期,每周一期。每期参与者随机抽选10题进行作答,每题1分,满分10分。每期每人只能答题1次。
2.每次答题完成后,得5分(含)以上,可随机抽取奖品。奖品以奖券为主,通过微信消息及短信等方式直接发送获奖者,告知其兑换或领取方式。
3.每期答题完成,通过每周线下活动从成绩为10分的答题者中抽取当期一、二、三等奖。
4.10期答题全部完成后,个人累计总分前100名的答题者(如最后一名有得分相同者,则并列进入),将参与最终网络答题决赛(具体规则另行制定),根据决赛成绩评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并从中选拔选手组成网络代表队(共4人)参加电视擂台挑战赛。
5.每期抽奖和网络决赛奖品(价值1000元以上),将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中奖者到市总帮扶中心领取。相关中奖信息还将通过竞赛活动专栏公布(以“成都职工”注册电话号码前3位+后4位和姓名【曾*】公布)。
二、关于电视竞赛的相关情况
(一)区级电视竞赛规则
在区委宣传部指导下,区总工会联合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组织各镇(街道)、园区、区级部门、国有公司组建团队参加区级电视竞赛,每个团队由4人组成,其中,参赛选手须参加不少于6次的网络答题,且每个参赛队须有2名一线职工。区级电视竞赛最终评选出优秀选手4人组建1个团队进入市级电视擂台挑战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二)市级电视擂台挑战赛规则
1.各区(市)县、各系统按竞赛通知要求选拔组建电视竞赛团队进入市级电视擂台挑战赛。
2.市级电视擂台挑战赛分复赛和决赛。通过复赛选拔8只团队进入决赛。
3.参加市级电视擂台挑战赛的每个团队中,须有2名一线职工,且参赛的选手须参加不少于6次的网络答题。
4.复赛和决赛规则将另行制定下发。
5.电视擂台挑战赛奖励:
评选对象:参加电视擂台挑战赛的竞赛团队。
奖项设置:一、二、三名和优秀奖若干。
三、关于竞赛活动组织奖的评分办法
(一)区级知识竞赛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
(二)市级知识竞赛活动设优胜奖若干,其中一等奖1 名,二等奖2 名,三等奖3 名。优胜奖产生办法由竞赛活动工作办公室制定,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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