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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7-6-12 11:12
标题: 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各乡镇安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x省政府安办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安委办〔2017〕x号)及《福州市政府安办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提升年”工作,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同时组织开展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承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广电局、县总工会
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卫计局、国土局、科技文体局、旅游局、消防大队、团县委、妇联、供销社、气象局、农机站、供电公司
成立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志斌任组委会主任,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县安监局、广电局、总工会主要领导为副主任,各协办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县广电局要发动下属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参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发挥主战场优势,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总工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告知各企业,并积极发动各企业工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指定负责人和联络人,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全县性活动
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制作主题宣传栏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二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解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企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县、乡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四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7-6-12 11:12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联合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在乃裳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等多种形式,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各乡镇也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梅城报、电视台、闽清新闻网等新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户外LED屏等电子媒介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3.开展“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采访报道各乡镇安全生产提升年、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采访调研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及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进行暗查暗访。
4.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5.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举行安全生产系列微电影第三部《直面》首映式,并将微电影光盘发放至重点企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开展专家访谈活动。一是举办企业家访谈。通过举办企业家访谈,深入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广泛号召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等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7.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和开展微信“随手拍”活动。一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与“xx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安全你我他·文明靠大家”为主题的安全隐患、交通陋习和“xx安全月味儿”有奖随手拍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8. 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县安委会将选择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害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采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贯彻实施情况,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区域性活动
各乡镇要按照县组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应急演练周、安全文化周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等活动。
(三)行业性活动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平安渔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针对性地开展相应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各乡镇政府领导同志及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县组委会办公室。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矿区、家庭、公共场合,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行业媒体的深度挖掘作用、地方媒体的广泛传播作用、新兴媒体的快速渗透作用,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
请各县乡镇安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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