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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办公室2017年文化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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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7-5-25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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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办公室2017年文化工作要点
厅办公室2017年文化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一年。全区文化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xx工作和文化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深化文化创新,努力推动全区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如一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权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确保文化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新兴组织的党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扎实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活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要吃透精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转变工作作风上求突破,严厉整顿“四风”“四气”,要深入查找问题、找准问题根源,深刻剖析问题的危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在促进工作落实上见实效,文化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凝神聚力,切实把思想和精力放在总目标上,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文化系统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机制和组织领导架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问题情况。牢固树立文化有立场,舞台有政治的思想,坚持不懈地抓文化内容、文化导向、文化活动的政治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文艺节目、文化产品、文化演出、历史研究、学术论坛、讲座、展览等政治审查制度。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出入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加强文化场馆、网站、内部出版物、学(协)会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坚持“四个服从”,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文化系统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运用多种形式发信号、划红线、打招呼,做到关口前移,警钟长鸣。严明反分裂斗争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
二、大力繁荣艺术创作生产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文艺发展的方向、主题、任务,对文艺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2014年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一脉相承,是推动文艺繁荣发展的又一部纲领性文件。全区文化系统务必认真学习、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融会贯通到艺术创作实践中,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守艺术理想,勇于创新创造,引领社会风尚,攀登艺术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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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a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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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25 02:07
(二)切实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和引导。紧扣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第五届中国xx国际民族舞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xx工作总目标、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访惠聚”“去极端化”等主题,组织好主题创作、演出、展览,精心组织创作一批重点剧目,着力打造精品力作。积极引导文艺院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深入实施自治区艺术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着力扶持推出更多优秀作品。继续推进主题美术作品创作,进一步完善xx美术馆收藏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指导和扶持力度,把握好政治导向,加强对文艺创作主流核心价值观的引导,推动文艺创作既有高原也有高峰,不断推出内容健康、形式多样、表现手法新颖的好作品,为各族群众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和丰富的文化生活。
(三)推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活动长效化。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文化服务机制,组织文艺工作者以多种形式深入生活,汲取创作营养,调动全疆艺术工作者深入基层、特别是深入南疆四地州基层乡村开展“四个一批”文化惠民活动,服务各族群众,有效占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深入开展“三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文化惠民活动和节庆文化惠民演出,支持文艺院团深入基层开展公益性演出。
(四)落实戏曲传承发展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重点推动戏曲进校园、进农村、进基层。继续实施戏曲振兴工程,以落实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为抓手,完成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及后续成果运用。启动地方戏曲音像工程。
三、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今年3月1日起施行。要大力学习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并与落实中央相关政策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制定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强化国家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执行,持续推进自治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的落实。
(二)健全完善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抓住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文化脱贫攻坚、示范区(项目)创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等契机,推动各地逐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落实好文化惠民措施,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充分利用新技术发展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监督和评价机制。
(三)稳步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巩固创建成果,推广先进经验。扎实开展“四馆一站”免费开放。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提高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继续申请中央支持县市级图书馆文化馆标准化建设、县级文艺院团排练厅试点建设规划落地实施,推动“十三五”规划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设施建设。落实好各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设项目,扎实推进xx艺术中心、自治区图书馆二期改扩建、自治区博物馆二期,地市级三馆建设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四)引导群众文化活动健康有序开展。重视群众文艺工作,制定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对接群众需求,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增强文化获得感。大力开展好“双百”活动竞赛、“群星耀天山”等品牌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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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a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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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25 02:08
四、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一)继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管理领导体制,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大力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二)推进转型升级。按照场所阳光、内容健康、服务规范、业态丰富、受众多样、形象正面的目标,深入推进上网服务行业和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
(三)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建立文化市场主体评价管理体系,健全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切实发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重要作用,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为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提供有力保障。
(四)严格市场监管与执法办案。密切关注文化市场新动向,积极应对文化市场发展新形势,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水平。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文化内容执法,加强内容监管,强化价值导向,继续落实好文化市场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和黑名单制度,坚决打击“三非”蔓延,不断规范、净化文化市场,坚决维护文化市场安全。
五、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推动文化产业载体和品牌建设。加强各类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探索开展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打造地方文化品牌。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落实文化部文化企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制定自治区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推动文化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二)落实促进文化消费计划。研究确定适合开展扩大文化消费的重点领域和具体措施,探索建立拉动和引导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提高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引导文化单位和文化企业按需生产,优化文化产品供需结构,扩大有效供给,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三)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依托资源禀赋、文化特色,进一步挖掘我区丰富文化资源,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开展全区首批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鼓励各地开展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加强特色文化产业宣传推广、人才培养。鼓励各地发挥地方特色文化优势,推动形成区域文化产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引导和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举办好第五届丝绸之路xx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积极组团参加深圳文博会、北京文博会、西部文博会等展会,不断加大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力度。
(五)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落实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务院推进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推动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业与工业、农牧业、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以文化与旅游融合为突破口,促进演艺、会展、文化创意、工艺美术、非遗保护等优势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加强数字创意产业调研,提高文化部门推进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能力,促进数字文化产品与服务在实体经济领域的集成应用和融合发展,推动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六、不断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出台我区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的文物保护责任意识,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二)推进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加强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克孜尔千佛洞等世界文化遗产地建设,启动克孜尔千佛洞危岩体抢险加固工程、北庭故城遗址数字化展示工程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继续实施坎儿井保护加固项目。着力发挥文物保护重大项目的引领作用,推进长城资源维修保护。积极推进惠远新老古城遗址、伊犁将军府、惠远钟鼓楼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展示。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核准公布。开展第八批全国、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做好配合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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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a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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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博物馆建设。继续开展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核,扩大博物馆免费开放范围,加强博物馆(纪念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建设。深入开展“流动博物馆”基层巡展,丰富展示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和规范全疆博物馆展陈,充分发挥文物以物证史、以史育人的重要作用。加大文物科普教育力度,继续推进文物文创工作,切实推动让文物资源“活”起来落到实处。
(四)提高文物科技保护和安全水平。继续开展好纺织品、纸质文书xx工作站的日常文物修复保护工作。加大重点项目检查指导力度,提高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及违法案件督查,提升文物安全水平。
(五)完善非遗保护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研究制定《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切实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活力。
(六)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快推进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哈萨克族刺绣生产性保护实验,推进产品设计、生产及展示。以哈密传统工艺工作站、木垒哈萨克族刺绣生产性保护实验为示范,适时召开我区传统工艺振兴工作现场会,在全区推广经验,振兴我区传统工艺。
(七)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根据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安排,对我区非遗传承人群整建制开展12期普及培训,研究制定《xx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
(八)加快非遗名录建设。组织开展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审。完成区、市、县三级非遗名录汇总分析和网上公开工作。
(九)实施“中华文脉——xx非遗保护记录工程”。对 2016年度10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成果进行评估,开展2017年度15位65岁以上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完成《xx服饰》图册和“中华文脉——xx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及专题片的出版发行。
(十)开展非遗宣传展示系列活动。开展“天山南北贺新春——第四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春节习俗展”等春节文化活动,举办“第十二个文化遗产日暨第五届xx非物质文化遗产周”系列活动,举办“xx曲子文化节”。开展非遗进校园、进乡村等系列活动。组织参加第六届成都国际非遗节等区内外非遗专题展。
七、进一步提升对外文化交流的影响力
(一)推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全面深化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合作,完善机制,提升影响力。努力推进政府间文化交流、社会和民间文化交流、文化贸易。举办好第五届中国xx国际民族舞蹈节,促进国内外文化艺术的交流合作,扩大xx文化对内对外影响力。
(二)完成好“欢乐春节”访演和慰侨演出任务。根据文化部外联局关于2017年海外“欢乐春节”项目统筹安排,组织相关院团分赴泰国,印度、不丹和塞内加尔、卢旺达、塞舌尔执行“欢乐春节”演出任务。组团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开展慰侨演出活动。
(三)深入开展部省合作项目。积极配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完成好与坦桑尼亚中国文化中心年度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与坦桑尼亚及非洲各国之间的友好往来及交流合作。积极参与2017年“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季”和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xx文化周”活动。
(四)举办好 2017年“海外中国文化中心—xx文化周”活动。认真总结在俄罗斯、德国、法国、西班牙、老挝、斯里兰卡、巴基斯坦等国家成功举办“海外中国文化中心—xx文化周”活动的成功经验,举办好2017年赴坦桑尼亚、赞比亚的展演活动。
作者:
lja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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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25 02:08
八、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文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理论学习。全区文化系统要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范完善学习制度,引导全区文化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全面系统地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文化工作的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努力掌握文化发展规律,进一步提高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适时组织南北疆片区现场会,推动全区文化系统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落实统筹协调机制。树立大文化理念,提升全区各级文化部门单位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的能力,推动建立文化系统内外、自治区文化主管部门与地州县、区域之间联动配合工作格局,在政策研究、重大文化项目实施、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现良性互动。推动文化工作抓落实机制的形成,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落实,做到工作推进到那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
(三)抓好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的落地实施。加强对“十三五”规划以及《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落实情况的督查,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政策落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评估,组织好专项评估和年度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规划落地实施。
(四)继续做好“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双语支教”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做好“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双语支教”等重点工作,切实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融入文化工作各个方面,逐项抓好落实。
(五)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抓好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确定的文化工作重点改革任务。继续深化文化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六)加大各级财政保障力度。推动各地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创新政府投入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服务。积极争取援疆省市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
(七)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三区”人才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和第二轮xx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培养等重点文化人才工程。举办全疆各级各类培训,着力培养各领域紧缺人才,努力提升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和基层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加强安全生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把安全生产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范,加强安保力量和措施,对全区文化系统文化设施、文化场所、大型文化活动、公众集聚文化场所等强化监管和防范,排查隐患,堵塞漏洞,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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