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标题: 研究儿童认知的阶段性特点,确切地把握各段内容的具体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行云流水    时间: 2008-4-4 18:19
标题: 研究儿童认知的阶段性特点,确切地把握各段内容的具体要求
心理学认为:儿童在各个年龄阶段的身心发展有着不同的特点。在生理方面,身长、体重、骨骼、肌肉、大脑及神经系统等都有不同发展和机能差异;在心理方面,知觉、记忆、思维、情感、意志、接受能力等方面也各有显著的特点。不仅是学前期和学龄初期、学龄初期和学龄中期,各阶段的儿童心理年龄的特征不同,就是同是学龄初期的儿童,在不同的年龄还有不同的认知水平。这就决定了小学数学知识教学的阶段性。在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传授的数学知识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但每个阶段中教学的重点、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教学的具体要求却是各不相同的。所以,我们在教学中,就要认真研究儿童认知的阶段性特点,合理地确定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确切地把握各阶段的具体教学要求,做到不超前,不滞后,以利于提高教学效率。  例如,在小学数学教材中,先后出现了三个基本性质,即商不变性质(也叫做除法的基本性质)、分数的基本性质和比的基本性质。这三个基本性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所反映事物本质的属性是相通的。但在小学数学教材中,对上述三个基本性质文字的表述和知识的引入上,所采用的方法一般却不完全相同。以通用教材为例,教材在叙述商不变性质时,用的是“同时扩大或者同时缩小相同的倍数”;在叙述分数的基本性质和比的基本性质时,用的却是“都乘以或者都除以相同的数(零除外)”。在引入商不变性质时,先出示一组算式引导学生观察,从这一组特殊的算式中被除数、除数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后商不变,归纳出在除法里所有的除法算式一般具有这个规律的结论,用的是不完全归纳法。在引入比的基本性质时,教材没有像商不变性质那样举出实例用不完全归纳法归纳,而是先阐述了比和分数的关系,说明比的前项相当于分数的分子,后项相当于分母,比值相当于分数值,然后直接从分数的基本性质推出比的基本性质,用的是类比法。而在引入分数的基本性质前,虽然教材也阐述了分数和除法的关系,说明分数的分子相当于除法中的被除数,分母相当于除数,分数值相当于商,并且从整数除法中零不能作除数,推出了分数的分母也不能是零。

  只是在最后让学生想一想:“怎样用整数除法中商不变的性质说明分数的基本性质?”
  教材在安排这三个基本性质时,它们的文字表述和引入方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同?经过反复的琢磨,我觉得教材这样的安排,正体现了教学的阶段性。
  商不变性质是在整数教学阶段中出现的,所以用了“同时扩大或者同时缩小相同的”整数倍,这样就涉及不到零的问题。而当学生学习分数和比的性质时,学生对数的认识已经从整数扩展到小数、分数,如果再像以前那样用“扩大”或“缩小”整数倍来表述,就显得不合适了。所以教材对后两个基本性质的文字表述改为都“乘以”或者都“除以”相同的“数”。既然是数,则零也是一个数,所以要在这两个基本性质中注明“零除外”。
  学习商不变性质是在中年级。这时学生的思维在很大程度上还需要感性的经验作支柱,所以教材采用了不完全归纳法,让学生对几个特殊的具体的算式进行观察,再引导他们进行比较、分析、综合,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加以抽象、概括,得出商不变的性质。而到学习比的基本性质时,学生通过不断的学习,数学知识得到不断的增长,思维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对于与旧知识联系紧密的新知识,可以让他们在已学的基础上类推出来,这就可以缩短他们获取知识的过程。所以教材对于比的基本性质的出现,采用了从分数的基本性质直接推出的方法。而分数的基本性质的出现,由于学生刚刚进入高年级,一般用类推的方法可能还会有一定的困难,所以教材采用了不完全归纳法,最后让学生通过“想一想”,把商不变性质和分数的基本性质联系起来,使学生对新知识更容易理解和掌握。当然,如果班级基础较好,教师平时又经常注意培养学生的类比推理能力,那么在教学分数的基本性质时,也可以引导学生从商不变性质类推出分数的基本性质。如果是这样,我觉得最后还要通过图形的直观,从分数的意义来说明、验证,沟通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再如,通用教材在《长方形和正方形的认识》这一节中,没有对长方形和正方形的概念下定义,也不讲正方形是特殊的长方形,而只是让学生对多个(教材中强调了“多个”,所以我们在教学时不能只满足于对“一个”)长方形或正方形的图形,通过数一数、量一量、比一比等操作活动,直观地认识长方形或正方形的特征,并通过对这两种图形的比较,让学生自己说出长方形和正方形相同和不同的地方。直到高年级学习了平行四边形的知识后,才揭示出长方形是特殊的平行四边形,正方形是特殊的长方形,并用圈图把这种关系直观地表示出来,帮助学生建立起平行四边形的概念系统。如果我们在钻研教材时注意到这种教学的阶段性,在前阶段的教学中就不会过早地去揭示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以免加重学生的负担及淡化正方形与长方形区别的认识;也不会把正方形跟长方形对立起来,以免出现科学性错误,并且为后继学习制造障碍。




欢迎光临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http://lspj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