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英语论文:关联理论对幽默话语的分析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8-11 16:52 标题: 英语论文:关联理论对幽默话语的分析 英语论文:关联理论对幽默话语的分析
论文关键词:言语幽默;会话含义;关联原则
论文摘要:幽默话语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性和重要性是我们不可忽视的,本文依据语用关联原则通过举例对言语幽默的会话含义进行了分析,探求语用规律与幽默的关系。
一、 引言
幽默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语言现象,通常指那些不协调的、荒谬的和令人发笑的语言。在人际交往中具有特殊功能和妙用。本文通过举例利用语用关联原则分析了人际交往中语言风趣、生动活泼的幽默言语。
二、 关联理论与幽默
格莱斯提出的会话含义学说引发了有关语用推理和自然语言的理解的研究。在话语理解的诸多理论中,关联理论(Relevance Theory)是其中最受关注的一个。该理论是斯皮伯和威尔逊提出的话语推导新理论。他把握了人类认知的基本规律,即人们只对那些有关联的现象予以关注并加以信息处理。从话语理解的角度来看,它能使听话者从说话者的话语出发,结合已有语境,作有关联的理解。判断话语是否具有关联性的根本依据是新信息与现有认知假设构成的语境之间的互动关系。斯皮伯和威尔逊认为两者可以有三种方式构成关联1)使新信息与已有语境相融合;(2)用新信息加强已有假设;(3)新信息与已有假设互相矛盾或排斥。
由此可知,所谓关联性就是指“人们理解话语时在新出现的信息与语境假设之间寻求关联。所谓关联就是指其中的认知与推理过程”。(何自然:1997)关联理论为解释会话幽默的理解过程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框架。在正常交流中,说话者通常使用清晰明确的语句,用来帮助听话者准确地构造出他所谈及的那个语境。一旦说者有意或无意地疏忽了,那么听者所构造的语境就与他所谈及的语境发生了错位。当听话者意识到这个错位时,幽默效果就产生了。下面就通过对英语幽默的分析来说明关联理论的解释力。
1. 模糊表达导致误解
这种形式往往是说者本意是A,听者却误以为是B,从而导致话题不相关。原因往往是说者对双方的认知环境之间的差异估计不足,其话语的明示程度不够,听者不能根据其中的新信息生成相关的语境假设,没有或错误领会说者的交际意图,导致交际出现误差。如:
Mistress: Now, Matilda, I want you to show us what you can do tonight. We have a few very special friends coming for a musical evening.
Maid: Well, I ain’t do no singing to speak of for years, but if you all insist upon it, you can put me down for the Holy City.
女主人的本意是让女仆尽力招待好客人,女仆却误认为是让她在晚会上“露一手”。从女仆的应答中我们可以得知,误解产生的原因是女主人的“show us what you can do tonight”对于女仆来说不够明确,不能引导她生成“我是仆人,主人要开晚会,我的任务是招待好客人”的语境假设,从而闹出了笑话。(师静:1999)
2. 语境要素的忽略导致的幽默
词汇往往有多种含义,但这种多义性一般不会导致交流中的意义混乱,因为在特定的语境下词汇的意义是被限定的,是可以为双方所预知的。有一类话语幽默的产生在于交际中的一方忽略了与词语相联系的特定的语境要素,使话语的理解停留在词汇的常规含义上,产生强烈的意义反差。如:
The newlyweds had just sneaked off to a honeymoon resort. After dinner the groom got into bed, but the bride pulled up a chair and set gazing out of the window at the starts.
“Aren’t you coming to bed?”her husband asked.
“No”,she replied,“Mother told me this would be the most beautiful night of my life, and I’m not going to miss a minute of it.”
末句中“beautiful night”来源于婚礼这一故事背景,而新娘使用这一词组时,忽略了它同婚姻这一真实条件的联系,使交流的语义流向从私生活范畴导入常规含义中的夜景欣赏,反差强烈。
3. 故意曲解造成的幽默
曲解的意思为:说者本意是A,听者也明知说者本意是A,但故意错误的曲解为B,用与对方的交际意图不相关的语境假设去解释话语并做出应答,造成后者的交际意图落空,达到一种表面合理,实则滑稽可笑的效果。
(师静:1999)
“Where is Washington?”
“He’s dead.”
“I mean, the capital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y loaned it all to Europe.”
“Now do you promise to support the constitution?”
“Me? How can I? I have got a wife and six children to support.”作者: admin 时间: 2010-8-11 16:52
这段话是对登记参加选民进行的口头测试,其中有很会容易产生歧义的词,如Washington既可以指美国首都,又可以指美国第一任总统;Capital既是“首都”又是“资金、资本”的意思;Support既可以是“支持”,又可以用作“抚养”解释。在这里,答话人很机智地抓住了这几个多义词,故意曲解了提问者的问题,答非所问,以避免正面回答,既体现了他的幽默感,也讽刺了美国的政治。因此,故意曲解说话人的意图所产生的幽默应该被看做更高层次的幽默。
4. 错误的会话前提
在正常情况下,说话者会将自己认为是双方已知的信息处理为后台信息,形成一种会话前提,而将新信息处理为前台信息,放在语句焦点的位置上。不过如果说者对其与听者之间的共有知识做出错误的判断,就可能造成会话前提的错误,产生误解。
Woman: I have found for several times my son and the neighbor’s little girls comparing their secrets with their pants off. Can you explain this for me?
Doctor: Don’t worry too much about this. Children like to compare things.
Woman: but my son’s wife and I can’t bear it!
妇人的第一句话对医生来说是新信息,医生的回答表明他的已有假设为:她儿子是个孩子,因而医生从新信息出发,结合已有假设,做出信息处理,给出回答,认为她儿子的情况属正常现象。从医生对话语理解的角度出发,他认为自己的回答是最佳关联性的产物。而妇人紧随其后的回答却否定了医生的已有假设,后者推理前提的错误导致了整个推理过程的错误,医生只能再从新信息出发,寻求新的推理方式,得出的结论只会是她儿子有严重的心理疾病。
5. 突破常规的语境假设造成的幽默
Some friends had stopped in on a Sunday afternoon on their way to visit another couple who had just had a baby. We had a drink and talked a lot. And another drink and talked much more. Finally our friend said to her husband, “John, we’ve just got to be going or the baby will be asleep.” “Or grown up,”said the mother.
客人告别时,主人通常会说一些“欢迎再来”之类的话。本例中,母亲故意没有按常规应答,而是顺着客人的话脱口而出:“否则孩子就长大了”,言外之意是“你们待得太久了,早该走了”。
三、 结语
幽默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幽默是一种经过艺术加工的语言形式,是艺术化的语言,说出来、画出来或表现出来,都给人以审美的愉悦,也是一种艺术方法。幽默的根源是语言(方成:2003),是因社会文化发展逐渐形成的一种语言形式,是艺术化的语言。本文从语用学的角度根据合作原则和关联原则对幽默话语进行了分析。我们由此得知,言语幽默往往是字面上违反了合作原则的一项或多项准则,产生了会话的隐含意义,但在更深层次上,幽默话语发出和理解是建立在人的认知基础之上的,要在复杂的现实中寻找相似性和关联性,而这也正是关联理论建构的原则
所在。通过这一系列分析,我们希望对提高读者幽默欣赏水平和创造能力有所帮助,给语言增添更多的魅力,给生活增添更多的笑声。
参考文献:
[1]Levenson, Stephen C., (1983): Pragmatics. CPU, Cambridge.
[2]方成.幽默定义.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第6期,2003.
[3]何自然.语用学概论.长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4]何自然.语用学与英语学习.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
[5]师静.英语幽默中的“答非所问”.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第5期,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