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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学行政例会与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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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0-7-14 18:22
标题:
小学行政例会与议事制度
学校领导的决策及其管理在学校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了使学校领导的决策管理更科学、更民主,使用权领导者的决策既实事求是,又高瞻远瞩,特制订如下制度。
1、 每星期一上午9:00——10:00召开一次行政会,与会人员:中心小学正副校长、党支部、工会。总结及讨论学校方方面面的问题。行政例会前,各校校长、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一定深入到师生之中,深入到实际之中,多问问,多听听,勤走走,勤看看,了解职责范围内所应了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和疏理,形成自己的意见,中心小学本部的校级领导作好发言和汇报准备。面上完小领导要提前一天向中心小学分管领导(吴耀副校长)作汇报。例会中应观点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为校长决策提供参与。
2、 校长是学校工作的组织者的决策者。决策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学校工作的好坏。因此,校长要尊重下属,善于听取他们的意见,哪怕是反对的意见,也应让人表达充分。例会结束前,校长应将各方面的意见归纳概括,做出决策,形成决议。
3、 副校长和各处室负责人要本着对校长负责的精神,既要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又要尊重校长的决策。当自己的意见与多数人不合或校长的决策不同看法时,应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和尊重校长的决策。
4、 学校的重大事情应有层次有步骤地提交行政例会讨论。重要的人事变动或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大事情,应提交学校行政讨论,然后提交行政例会议决。例会中原则上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当多数人不赞成而校长认为事情非办不可是,校长应当尽力说服大家,说而不服而校长认为有作出决策的必要时可以决策,其他人可以保留意见,但如果该项决策导致不良后果,校长必须承担责任。
5、 必须严守会议纪律,会后不该说的一定不说,严禁不负责任地传播会议内容,尤其是当自己的意见与决议或决策相反时,应尊重决议或决策,维护领导班子的权威和团结。如果有人违反会议纪律并造成不良影响,必须受到严肃批评并承担由经而产生的责任。
6、 行政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时间、地点、出席人、讨论内容,都应做好详尽记载。重要决策或者决议,应做好表决记录。
7、 每周行政例会时校长应梳理好本周欲完成的工作及采取的措施,然后布置各分管副校长传达落实。各副校长要认真检查督促并做好总结工作,以保证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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