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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阳光工资”是怎么回事(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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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08-1-1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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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阳光工资”是怎么回事(转帖)
消灭小金库取 消车票报销!
公务员的工资要发得透明,像“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因此,今后我国将逐步推行“阳光工资”,所 谓“阳光工资”是指在帐面上的,意为“可以见得光的” 。以北京市的"阳光工资"为例,就是所谓的"3581", 就是科级月薪3000元,处级5000元,局级8000元,部级10000元。取消所有的诸如车票报销之类的单据作业,取消所有的实物福利消费,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完全在帐面上透明化。
换句话说,“阳光工资”是指将公务员所有的工资外收入的发放项目,归为职务补贴、生活补贴、节日补贴和激励奖金四大类,同时加大对腐败的惩戒力度,将公务员接受金钱、珠宝、低息贷款、免费旅行等视为接 受贿赂。按照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步打算按照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来发放,再统一加上生活补贴和职务补贴。
事实上,这场政府主导的公务员薪酬改革,显然具备复杂的涵义,官方语言对此的描述是“清理整顿机关津 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公务员收入的不透明,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都成为 这场改革指向的对象。
“阳光工资”改革选择在公务员最敏感的地方开刀,撼动了长久以来的部门、级别和地区间公务员收入落差和工资外收入的隐性地带。一个大背景是,长期以来,不同部门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已经拉开到了离谱的地步。 “权力部门”公务员收入较之“清水衙门”,差距达两三倍甚至五六倍。
“阳光工资”后,一是工资条变短了。一些市、区和部门自己确定的津贴、奖金被整合。二是工资固定了。除以季度奖金、年终奖金“改头换面”建立的督查考核奖外,包括绩效工资在内的所有项目均和级别直接挂钩并固定下来,并根据工龄和任职时间长短,划分各种档次。不用争也不用吵,你是哪个级别哪个档次,就拿多 少工资。三是行业间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被弥合,法院公务员收入减了,检察院的收入加了;劳动局的收入加了,税务局的收入减了。一种说法是“70%的人涨,20%的人减,10%的人持平”。
这次即将展开的工资改革,受益最多的是过去在公务员系统里备受忽视的一些“清水衙门”,如劳动局、检 察院等。粗略统计显示,工资规范后,在这些部门工作的一般科员平均月工资上浮在600元上下,科级干部上浮 近千元,处级干部则上浮1000元到2000元。一位干部颇有感触地说:“现在收入拉平了,见到工商税务干部, 再也不用恭维他们收入高了。”
此次改革,法院工作人员的收入将大幅减少。过去月收入可以拿到七八千元,现在办案补贴没有了,收入一下子锐减到3000多元。更为明显的是税务系统。在北京一些基层税务所,一般科员的年收入即可达到六七万元 。“阳光工资”推行后,他们的月收入下降到2000到3000元之间,年收入不到4万。
不管怎样,阳光工资实施的一个结果是,公务员的工资收入较过去透明了。
分析人士认为,阳光工资后的工资调整主要以级别定钱,级别越高者工资也相应提高。另外,离退休群体也是最主要的受益对象。相对而言,刚进机关的公务员受益较少,他们面临单位内部收入差距拉大的现实问题。 但整体上是合理的,是利大于弊,其最大作用是消除了部门之间收入的悬殊和分配不公的状况,增加了透明度。
对新的工资体系意见比较大的是一些降薪的部门,“劫富济贫”的批评就出自这些部门的公务员。“过去拿 得多,也是根据公开的奖金发放办法,凭工作业绩拿到的。这次规范收入幅度太剧烈了,给人的感觉像是否定 了过去。”一位税所干部有些想不通,此次改革对税务系统的影响也较大。
法院的公务员也十分不理解:“改革你可以涨他们(清水衙门)的钱啊,为什么把我们的钱降下来呢?”
“阳光工资”的背后,蕴藏着改善吏治的长远考虑。“推行收支一条线、清理单位小金库,建立科学合理的 公务员薪酬体系,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公务员廉政建设,这些都将是我们下一步的目标。”一位不愿意透 露姓名的人事干部说。要真正杜绝一些政府部门的隐性收入,必须做到收支两条线,必须全面彻底地清理各单 位的小金库,做不到这些,隐性收入不除,阳光工资无法真正实现。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推行的“国库统发公务员工资”,实际上就是“阳光工资”的雏形。根据这个制度,党政 机关全面清理整顿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把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地区差,收入的不透明,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非工资收入,都透明化,然后“统发”。其实质是消灭小金库,取消车费报销之类的资金来源,切断各党政机关擅自“招兵买马”的工资性资金来源。
阳光工资的另一个亮点是领导干部公车配备等职务消费货币化,“暗补变明补”。目前江苏省有17个县、 612个乡镇实行了公车改革,取消各类公车7405辆。江苏进行车改的单位实行货币化补贴,把过去的暗处消费变成了明处补贴,比如一个乡科级领导干部每个月增加职务补贴2000元左右,然后把单位专车取消,规范了领导 干部的职务消费行为。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比如,配一部公车,一个司机,一月的费用少说也得4000元。 算经济账,配车肯定没有打车划算。如果把省下的钱,用于涨工资,那么仅“车改”一项,公务员的工资可平 均上涨1/3;若把领导专车取消,那么领导的工资可以增加2倍。公务员的工资,是要涨的。但如何涨?有个前 提必须把握,这就是,财政不能多出钱,纳税人不能添负担。那么钱从何来?办法是眼睛向内,做体制的文章。比如,车改后的物质待遇货币化,就是一个变钱的路子。只要羊毛要出在羊身上,群众自然不会有意见。所 以,公务员何时进一步涨工资,取决于“物质待遇货币化”的进程,职务消改了,公务员加薪便可水到渠成 。
领导干部的收入,可分为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其中,显性收入是指公开的账面收入,也就是阳光的部分,包括账面上记载的或申报纳税的工资收入、实物收入、房租收入、金融资产收入、合法经营性收入等;而隐 性收入是指未公开的账外收入,包括账外存在的个人福利(如未记入纳税账户的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补贴和以实物形式出现的领导干部配车、司机、秘书、保姆、厨师、医生等)、不为他人知道的隐性财产收入、极力隐瞒 的灰色收入与黑色收入等。]
隐性收入不同于非法非正常收入。从性质角度看,隐性收入是复杂的,因为,对于账外存在的个人福利,如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补贴和以实物形式出现的领导干部配车、司机、秘书、保姆、厨师、医生等,很难说是合理 还是不合理,而对于非法非正常收入差距,就可以说是不合理的,这是公认的。
隐性收入的存在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其一,不利于经济发展。一般地讲,在以广大农民为主体的中低收入阶层中,隐性收入是少之又少的,它主要存在于由富人组成的高收入阶层,而且在一些富人的总 收入中隐性收入占的比重很大。其二,不利于社会稳定。一个人对收入的满足感不仅取决于他的绝对收入,而且取决于他的相对收入,即他与别人收入进行比较的相对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的绝对收入都增加了 ,但居民收入差距却迅速拉大了,并随即引起人们的关注。这种关注本身反映了人们对收入差距的敏感心理。对于一些人凭借权力、垄断,以及通过制假售假、走私贩私、投机欺诈等途径而暴富,人们的心理肯定不平衡 。一旦原有的心理平衡被打破,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危及社会稳定。
既然隐性收入差距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那就要采取相应对策来调节它。一是借鉴国外的银行存款实名制、官员任职期间个人财产变动公示制、公司财务报表公开披露制等制度设计 ,创造个人所得税税源清晰的环境条件,来帮助政府当局从源头上掌握居民的收入情况。二是推行阳光工资,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应当说,个人福利待遇实物化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它和以商品货币化为显著特征的 市场经济不相吻合。为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加快实施个人福利待遇货币化,这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统计隐性收入所产生的差距,从而有利于相关调节对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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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08-1-1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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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公务员“阳光工资”是怎么回事
安徽阳光工资标准
公务员除基本工资外(全省统一标准),阳光津贴年平均:
马鞍山市区38200元,合肥市区37500元,芜湖市区36700元,铜陵市区35700元;
池州市区29100元,淮南、淮北、蚌埠、宣城、黄山市区24000元,六安、滁州、安庆市区20000元;
巢湖、宿州、阜阳市区约18000元;
亳州市区15000元。
其中,合、马、芜、黄四市已实施。
作者:
马桥小学
时间:
2008-1-14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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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公务员“阳光工资”是怎么回事(转帖)
阜阳什么时候兑现,颍上能兑现吗?教师有阳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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