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标题: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旗下发言稿 [打印本页]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6-12-19 12:27
标题: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旗下发言稿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旗下发言稿: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当今社会,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也可以向公安机关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欢迎光临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http://lspj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