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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司法局活动总结 [打印本页]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6-6-26 01:59
标题: 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司法局活动总结
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司法局活动总结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和市机管局《关于印发2016年公公结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x公节办字〔2016〕x号)文件安排和要求,我局于6月12日至18日开展了以“节能领跑、绿色发展”和全国低碳日主题“绿色发展、低碳创新”为主题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和认真开展各项节能体验活动,节能宣传周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xx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分管领导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工作作出了批示,要求严格按照县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统一安排,切实将节能宣传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县司法局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结合全系统实际,下发了《关于2016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对全系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范围、时间和活动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并由县司法局办公室统一组织落实。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按照统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部门的精心组织,为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取得成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围绕活动主题,在公共机构办公区粘贴悬挂节能减排宣传横幅标语,设置节能减排宣传专栏,并通过印发宣传画册,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节能宣传。营造了学习和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一)认真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一是开展“绿色出行日”活动。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上下班尽量停开公务用车和私家车,倡导步行上下班。
二是认真组织“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活动日当天,我县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全机关停用照明灯和空调,悬挂宣传横幅,普及能源节约和能源循环利用知识,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二)开展“限塑令”宣传活动。
今年是“限塑令”实施八周年,我局还组织开展了“限塑令”宣传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尽量使用可循环使用的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三)宣传倡议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了主题为“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的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活动,向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四)积极开展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
我局积极开展了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开展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的通知》,广泛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普及回收处理知识,树立节能环保的生活理念。
总之,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组织下,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节能行动更加自觉,公共机构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程中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为我县“节能减排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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