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标题: 2016年度“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实施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6-4-3 12:59
标题: 2016年度“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度“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树立文明悼念祭祀新风尚,确保清明祭祀安全有序,努力创建繁荣平安文明和谐新xx。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开展2016年度“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文明祭祀”系列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二、活动内容
1、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服务活动。4月1日上午9时,在王枫烈士墓举办“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活动启动仪式。4月2日上午在龙岗公墓及各镇公墓等处,通过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内容:一是倡导文明祭扫。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学校、小区、山头、林地、景区等公共场所或禁火区域烧纸钱、化冥物,燃放鞭炮,严防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逐步让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二是倡导厚养薄葬。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老人逝世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三是倡导生态安葬。提倡改变传统墓葬观念,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尚,深入贯彻执行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生态节地安葬的指导意见》,采用树葬、花葬、壁葬、江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
    参加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文广新局、县环保局、县市监局、县消防大队、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团县委,各镇
    2、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在周岗烈士陵园、王枫烈士墓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干部群众缅怀革命先烈、追忆革命历史、重温入党誓词,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群众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团县委、各镇、xx经济开发区
3、开展安全文明祭扫活动。增加通往公墓的公交班次和频率,提倡广大市民“绿色出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增强安全意识,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地进行。倡导“一枝花、三鞠躬、黄丝带、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各公墓根据条件与实际情况可开展“鲜花换纸钱、冥币、鞭炮”活动,引导群众在祭扫活动中移风易俗、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各镇
4、开展殡葬用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各职能部门对经营祭奠用品的日杂店、花圈店进行检查,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及时销毁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进一步净化丧葬活动社会环境。倡导文明祭祀,不乱经营、不乱焚烧纸扎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市监局、各镇
  5、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市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等媒体开设的“网上祭英烈”活动,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英模事迹,广泛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扩大网上活动的效果。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关工委、各镇
  6、开展“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志愿者要深入社区、烈士陵园、公墓等场所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团县委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各镇、xx经济开发区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县直各单位、xx经济开发区、各级文明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把 “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创建省级文明县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制定应急保障预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2、树立典型,深度宣传。县内广播电视台等新闻、网络媒体要开设专栏、专题,充分报道节日活动,宣传节日文化,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节日氛围。要特别注重发掘和选树先进典型,积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不文明祭扫行为和方式。
3、加强协调,深入推进。县文明办、县民政局是“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活动,各镇、经济开发区要组织协调本地区的文明祭祀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
4、全面总结,长效开展。各镇、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级文明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把抓好 “文明祭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制定计划、全面总结,推动全县文明祭祀活动全面健康持续长效开展。要注意保存影像资料,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报道形式,于2016年4月7日前报县文明办 (邮箱:xx,联系电话:xx)。
xx县文明委
                                    2016年3月28日






欢迎光临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http://lspj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