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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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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6-4-3 11:50
标题:
2016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工作方案
2016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工作方案
2016年“清明节”将至,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公墓和陵园等处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维护扫墓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文明健康、优质高效的服务方针,充分发挥殡葬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弘扬优秀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祭祀安全,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决策科学,协调合作。
3.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理。
三、重点区域及高峰期
重点区域:榆树沟汉民公墓;各镇、村公益性墓地。
高峰期:清明节前两周的周六、周日(3月26、27日、4月2、3日)至清明节当天。
四、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部:负责清明节扫墓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扫墓活动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民政局对扫墓点进行安全检查。
消防大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有关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灭工作。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6-4-3 11:50
交警支队: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调清明扫墓期间临时增设停车场问题;增设临时交通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设停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并适时采取分流措施;根据停车需求情况,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扫墓现场如遇见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尽量避开高峰日祭扫,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
安监局:综合管理祭扫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市场监督局:对辖区丧葬用品店进行检查,严禁销售封建迷信和违规用品;对无照乱设摊点及时查处取缔;对清明节群众扫墓期间出现骨灰传销以及有关人员制造事端等情况,由工商部门牵头,联合民政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卫生计生局(紧急救援中心):协调组织在主要祭扫点配备医疗救护人员及车辆;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城管局(环卫处):负责治理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等问题;合理设置销售丧葬物品摊位,严格控制摊位数量;加强对沿街乱设销售封建迷信用品摊位的管理,不得影响周边车辆、人员通行;负责协调查处扫墓点周边游商摊贩等问题,维护市容环境。环卫处要负责对指定焚烧区的垃圾进行清扫处理。
民政局:负责指导xx区扫墓接待服务工作;会同公安、消防、安监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消防设备及器材进行检查;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高峰日减少大型殡仪告别活动的协调工作;协助市场监督局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沿街撒纸钱现象;协助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主要突出殡葬惠民政策,树立文明祭祀新方式、新风尚,殡葬服务的新内容、新措施,殡葬改革的新政策、新要求和绿色、环保、节约土地等殡葬新理念。要积极把握清明节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殡葬改革,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宣传活动,利用小巷红花QQ群、“掌上xx”公众号、板报等载体,积极推广“居家祭祀、网上祭祀”、“错峰祭奠、社区祭奠”等新形式,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使殡葬改革政策透明化、浅显化,做到家喻户晓。按照属地管理,宁华路街道办事处要对通往榆树沟汉民公墓的路面进行检查,对影响交通的路段进行整治,方便群众通行。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成立xx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副区长担任;成员为:宣传部、民政局、消防大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安监局、卫计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严格执行祭扫活动日报告制度。清明节祭扫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管理。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执行日报告制度,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值班制度,3月26日至4月4日为祭扫高峰期,各单位要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祭祀的活动动向,并及时向应急办和政府上报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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