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蒙氏教育的施行上,有两点注意事项:
1.给小朋友自由
“自由”是蒙氏“科学教育学”的基本原则。
简单的说,蒙氏认为强制的“教”法,对儿童——特别是学龄前的幼儿,有害无益,除非把小朋友的头脑解放出来,否则这些民族幼苗的发展不会健全。
蒙特梭利认为“自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基自身权。但是,蒙氏教育的自由却不是放任或为所欲为。在蒙氏教室中,小朋友并没有被允许去做“任何他喜欢的事”。他只能自由的选择有益与有用的工作。换言之,“自由并非做你想做的事,而是要做正确的事。”
“自由”该如何教育呢?蒙特梭利认为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教师必需掌握三大原则,即:
○1预备符合生长需求的环境
○2协商与观察小朋友在环境中的需求
○3订立明确的行为规范并时常提醒小朋友自我控制。
因此,对小朋友应该以教育他们能独立为前提,允许儿童依其“内在需要”,自由的去选择“工作资料”——教具,自由地进行“工作”(操作)。
蒙特梭利表示:“你只要冷静的观望,坚持一种尊重小朋友的行为态度,使小朋友在获取经验时,有完全的自由,在他们工作时不要干扰他”。
二、实施特点
蒙台梭利课程的实施中,以“儿童为中心”的思想作为指导。可以在下面的几点特点当中体现出来。
(一)让幼儿自身做,也就是所谓的“不教的教育 ”
蒙台梭利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教学,主张由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育,让儿童自发地主动学习,自已建构完善的人格。
蒙特梭利每次在演讲时,总会提出这么一句话:“Hel me to do it y myself” (幼儿在呐喊:请协商我,让我自身做)。一般家长对子女呵护的很仔细,什么都帮他们做得好好的,看起来是家长的爱心实际上却抹煞了许多小朋友自我生长的机会。其实,小朋友在学习走路时,就是尝试“独立”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