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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予幼儿需要的适当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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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5-11-26 14:31
标题:
给予幼儿需要的适当的指导
给予幼儿需要的适当的指导
有次,我班的叶叶小朋友戴来一顶新疆帽,编了许多条辫子,并在小朋友面前扭动起来。这时,大家特好奇又疑惑,围着叶叶问个没完:这是什么帽子?为什么你要编这么多辫子?你在跳舞吗?能教我们一起跳吗?叶叶为难说:“我也不会,我们叫老师教我们跳吧。”我看到孩子们特感兴趣,有学习新疆舞的强烈欲望,就爽快答应,幼儿高兴极了。在活动中,选取了有新疆民族特色,能唱能演的《娃哈哈》作为幼儿学习的内容,准备好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录像带、磁带、打击乐器、课件、挂图、新疆帽(纸制)、新疆娃娃图片等丰富材料。引导幼儿“入境”,加深对音乐的感受。注意创设情境,让幼儿在特定的情境中,通过视觉表象和听觉表象联系起来,来体验新疆音乐所表达的情感,感受旋律的情绪。幼儿头戴制作的新疆帽,装扮成一个个活泼可爱的新疆维吾尔族娃娃。利用精心制作了课件,让幼儿看着一幅幅画面,随着乐曲中的节拍、节奏、力度、速度的展开,幼儿仿佛置身到新疆辽阔美丽的土地上,感受到新疆人民的幸福生活。幼儿很快被乐曲中欢乐、热烈的情绪和气氛所感染,都跟随旋律的节奏、节拍做简单的新疆舞动作边歌边舞,期间,幼儿对难的舞蹈动作请教老师,老师及时进行讲解示范,幼儿认真模仿学习。当幼儿对新疆民歌和舞蹈有初步的认识,幼儿又有兴趣自主进行创编、练习舞蹈、打击乐器伴奏和演唱,幼儿沉浸在一个接一个自发自由的表演创作中。
整个活动中,教师指导得当,没有干预幼儿的自发活动,反而,支持鼓励幼儿大胆表现创作,收到了极大的收获。本次音乐活动的成功之处,就是我运用新的指导理念,全新的教学方式,尊重幼儿,以幼儿为本,以幼儿个性发展为本,体现个性化表现和创造,以幼儿对音乐的兴趣为出发点,通过视、听、唱、演、自发模仿、自发表现、创编动作、打击乐器等形式开展音乐学习和实践活动,让幼儿体验学习音乐的乐趣和成功的喜悦。
《指南》中指出:“不能为追求结果的‘完美’而对幼儿进行千篇一律的训练”,“不做过多干预或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幼儿”。不可理解为;不要教师的指导,而是在幼儿需要时再给予具体的帮助,也就是顺应幼儿幼儿需要的适当指导。当前在音乐活动中,提倡个体化表现,多给幼儿个别化的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个性化表现,不过多干预。那么,究竟教师对幼儿音乐活动的组织指导时,教师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怎样做才适当?首先,教师应该注意创设活动区坏境,投放丰富、适宜的材料、物品和道具,让幼儿有充分的自由表现的机会,再以尊重幼儿的自发表现和创造为前提,当幼儿有需要帮助或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困难时,教师可给予幼儿适当的指导。
金马幼儿园 何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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