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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临泉县原县委书记王政受贿案15日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政涉嫌收受50余人所送财物合计400多万元,其中大多数请托者系当地党政干部。
被告人王政曾先后担任临泉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该案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移交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办理。2009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交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办理。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在庭审中指控称,王政在其担任临泉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介绍工程、提拔干部、调动分配、安置工作、干预下属行政工作等途径,收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公司企业负责人等54人所送现金、购物卡400余万元人民币及金条、房产等财物。在诸多请托人中,绝大部分行贿者是临泉县党政机关干部,其中临泉县原政法委书记杨华杰所送贿赂款30多万元,是检察机关指控王政受贿金额最高的一笔。杨华杰已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
检察机关认为,王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达400多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检察机关遂依法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庭审持续了一天,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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