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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打印本页]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5-6-18 20:06
标题: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东郊中心小学   符青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我们在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更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新《义务教育法》还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由于现在的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我们常会因学生的家庭背景、特别是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很难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将学习与反思相结合,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学校教育需要的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旨在面对上述的此类学生更要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保持自己的心理品质的健康。同时,我们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5-6-18 20:06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东郊中心小学   邢诒清  545855

本学期,我们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通过学习,我们更进一步明确了它的涵义和精神,从而有了一个全新、正确而深刻的诠释。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国家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的投入、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了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能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我们教育工作者感到非常的振奋和欣慰。
要做到真正以人为本,学校、教师要特别关注有差异性的学生。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的最深刻感受。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作为一名教师心中一定要做到有法,潜心育人。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自己所教的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这样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作为一名教师特别要关注有差异性的学生。
教师肩负的责任更重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我想这是对我们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教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作为教师,我觉得我们应该坚持“以学生为本”,关注和体验回应学生的情感需求,调整教育教学方法,最大限度的尊重、理解、关爱学生。让每个孩子都能进步,让每个孩子都能成功,这不仅仅是口号,而应成为我们每一个教师的自觉行动的准则。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的说,我们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把毕生的所学的知识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5-6-18 20:17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东郊中心小学   符电飞

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总之,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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