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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会八招防溺水悲剧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0-3-7 19:11
标题: 学会八招防溺水悲剧
  2月18日,正当各地人们喜气洋洋欢度春节之时,浙江天台传出了5个花样年华少年溺水身亡的噩耗,全国为之震惊。“2.18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很快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向受害者家人和公众报告了调查结果。据推断,这几个人中可能有一人或多人先落水,其他人在施救过程中也落水,最终全部不幸溺亡。

    溺水是指在游泳、失足落水、车船事故或跳水自杀、发生水灾时,因大量水和泥沙堵塞呼吸道而发生窒息的伤害。溺水可在数分钟内致人死亡。孩子发生溺水的原因都有明确的环境或个人因素,如家长照看不周,自我保护意识欠缺,不懂游泳技术,场地缺乏安全设施或现场存在潜在的隐患,身患某种疾病(如在游泳时癫痫发作,或下水后肌肉突然痉挛等),游泳前未做准备活动,溺水发生时不会自救或互救等。所有这些原因都是可以在事前防范的。

  八大措施: 培训家长教育孩子

    ●普及儿童安全游泳知识。家长或学校应从小培养儿童学会游泳,学校可设置游泳课程。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在社区或学校进行培训,开展游泳安全教育。尤其要重视对家长和老师的有关训练,提高其对儿童的监护责任和采取应急措施的能力。同时要对孩子进行自救和互救措施及能力的培训。

    ●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私自到江河、湖塘岸边和水井四周玩耍或行走,不单独去水流湍急或水域情况不明处游泳。

    ●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对室内外危险水源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如岸边设置护栏,水井粪窖加盖,危险水域设置醒目标牌,游泳场所要有充足的救生设备等。

    ●儿童游泳要有组织地进行或由家长带领。孩子在游泳训练或水上娱乐活动时必须有组织地进行,或由家长带领。不要让孩子擅自行动。下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在水上进行娱乐活动时要穿救生衣。

    ●身患疾病者不可游泳。患癫痫、传染病、严重器质性疾病,或饮酒及使用麻醉品后不能游泳。

    ●认真贯彻有关游泳场所的规定。相关的规定有《全国游泳场所开业技术标准》和《国家游泳场所星级评比标准》等。要加强游泳场所和自然水域的监督和管理。

    ●学会救生。要充分发挥中国救生协会的作用,加强救生人员培训,为游泳场馆健康、有序、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三大策略: 防儿童溺水是全社会的责任

    ●全人群策略 政府和各级领导要重视溺水预防工作,针对全人群(社区居民、职工、学校师生)坚持开展溺水预防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高危人群策略 主要针对1~14岁儿童少年人群,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溺水预防教育培训,降低这些溺水易发人群的暴露危险。

    ●健康促进策略 这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经验,即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充分开发资源,以倡导、协调、改善等方式让社会各部门积极参与到儿童、青少年的溺水预防工作中来。如卫生主管部门应鼓励多学科合作开展溺水干预措施的研究,不断提高溺水预防的工作水平。  

    相关资料  溺水是儿童青少年的第一杀手

    我国0~14岁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约为10%,其中有1%的儿童死亡,约4%的儿童致残。儿童因意外伤害引起的死亡已占儿童总死亡的50%左右。道路交通碰撞、溺水、烧烫伤、跌落和中毒是我国儿童死于伤害的主要原因。

    2000~2005年中国儿童意外溺水状况报告显示,溺水死亡占我国0~14岁儿童少年意外死亡的6成之多,每年有3万名左右的儿童死于溺水事故,其中溺水死亡的农村儿童是城市儿童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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