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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主教育反思 [打印本页]
作者: 张冬梅1 时间: 2014-12-17 16:14
标题: 自主教育反思
随着二期课改的不断深入,由由中学广大教师在校领导及教科研究室组织引导下,积极投入了新的课堂教学的改革。
由由中学座落在花木镇,是一所以初高中为主体含职高、中专的普通中学,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培训培养具有创新意识人才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特点,教师们经过学习、讨论,统一认识后,共同确立了实施“中学生自主教育”的课题。通过实施自主教育,迅速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同时教师也改变了观念,建立起“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理念,为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打下了基础。该课题经浦东新区教科所批准立案研究。
自主性说明的是个人在对象性活动中的地位问题,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个人对于自己的活动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和能力。中学生自主教育是培养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和学习能力,促进其主动发展的终生教育。人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物,对自然界、外部感性世界必然具有依赖性,但人又不是消极地依赖性的前提下,“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使自己在同自然界、外部感性世界所发生的必然联系中处于主体地位,并按照自己的力量、需要和方式来掌握自然界和外部感性世界,依靠自己的力量来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自主性是对依赖性的一种扬弃。人只有成为自主的人,才会有自主教育性。相反,一个人一旦被某种信条、陈规所束缚,言行“不由自主”,他便沦为工具,失去了自主教育性。个人在活动中是否具有自主性,与活动的性质有密切关系:第一,取决于个人与活动客体的关系的性质。个人的自主性在这里表现为个人因是客体的支配者和控制者而成为主体,能够“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的外部自然界,”而不是让自然“作为盲目力量来统治自己”;第二,还取决于个人能否成为自己活动的主人,个人的自主性在此表现为能以自己的思维来支配自己的行为,去认识和改造客体,而不是盲目地顺从他人的意愿,同时还能够进行自觉的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而不是自以为是、自行其是,即个人的自律性。正如科恩所言:“自主有两个尺度。第一个尺度描述个体的客观状况、生活环境,是指相对于外部强迫和外部控制的独立、自由、自决和自主支配生活的权利与可能。第二个尺度是对主观现实而言,是指能够合理地利用自己的选择权利,有明确目标,坚忍不拔和有进取心。自主的人能够认识并且善于确定自己的目标,不仅能够成功地控制外部环境,而且能够控制自己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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