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进一步增强教学行为规范意识,健全科学评价体系。配合塔山镇第二中心小学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活动,我校开展系列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文件,自查自纠。
极健全组织领导,采取自下而上自查自纠的形式,组织全体教师积极自主学习领会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精神,并要求以自身教学行为为对照,深度观察,深刻反思,及时转变认识,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教师签订了关于规范办学的条款协议,增强了学校、教师的责任意识,提高了规范办学行为的保障性。
二、针对问题,专项整改
在保证教师熟知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要求的基础上,中心校结合上级具体工作部署,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学校自查参考表》,要求各校、各位教师对照参考表再一次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专项督查调研活动,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问、师生座谈等形式深入调研存在问题。
三、公众监督,慎我独行
转发,中心校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学校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并明确指出,各位学生家长要全力监督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对学校、教师违反规范办学行为规定的要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518-86581828),中心校专项督查工作小组将深入到具体学校或教师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并及时将排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大胆接受社会、家长监督,谨慎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通过以上自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我校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工作成效明显敢于接受家长、社会、舆论的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