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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执教上述案例中的教学内容时,班上也曾出现过类似的现象。当时要求学生做这道题时,有几个学生就举手提出:每组两题的计算结果是相等的。一下子,大多数学生都注意到了这样的情况。此时,如果教师提出:你能算出每组的得数是多少吗?就可以把学生引回到预设的环节中,但考虑到大多数学生已认识到这是加法运算律的应用,再让学生计算后去体验就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于是,我便让他们在每组算式中选择一道题进行计算,结果学生在第一组中选择了38 + (76 + 24),第二组中选择了45 + (88 + 12)。当被追问为什么时,学生异口同声说因为能使计算简便。
针对这一教学现状,我在课后的教学反思中写道: 教材安排这道题的目的,是让学生通过计算和比较初步感受到应用加法运算律可以使一些计算简便,为后面的学习做好铺垫。在教学时,虽然没有让学生先计算再比较,但却从另一个角度丰富了对加法运算律的认识和理解。学生能从算式上判断出得数相等,说明他们已经掌握了运算律;能选择算式计算,说明他们已经意识到应用加法运算律可以简便计算。这样做最大的收获在于尊重了学生的需要,这种需要首先是来自于几个“特别”的学生,他们没有计算便知道每组的得数是相等的,正是由于他们的提示促成了大多数学生的深入思考:“结果一样吗?为什么会一样?”把个体的认识转化为群体的认识。
当学生在计算38+76+24和38+(76+24)时提出: 第一题能不能用好的方法计算?可以看出,有的学生已经产生了简便计算的需要,当这种需要产生以后,教师不要因为这是个别学生的需要而拒绝,而应思考这种个体需要能否转化为学生群体的需要。事实上,当学生提出自己的看法时,完全可以让他们用自认为“好”的方法去做,做好后交流自己的方法“好”在何处,促使班内大多数学生在评价中反思并内化自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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