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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期末学习评价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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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09-11-6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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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期末学习评价的几点思考
在新课程的理念下,如何做好学生期末学习的评价工作呢?我们认为,应重视下面四个结合。
一、 分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我们将对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分成知识与技能的掌握(75%)、合作与交流的意识(15%)、情感与态度的表现(10%)三个部分进行。其中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是在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合作与交流的意识是在实践考核、课堂观察、自评和他评的基础上进行;情感与态度的表现是在课堂观察、自评和他评的基础上进行。
这些项目的考查贯穿在日常教学中,既减轻了学生期末考评的压力,又有助于教师及时检测教与学的效果,调控日常教学。到学期末,把各项评价内容汇总到一起进行综合评定,能较为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
二、 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
评价可以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主评相结合的方法。学生自评是指学生对自己一个阶段的学习进行总体评价。评价的内容主要是自己的优点或长处、弱点或不足。每学期可在期中和期末各进行一次,特别关注对自己在学习中的问题认识是否清楚,并有效加以改进。同学互评时,每个学生都由两位同学对他的学习态度、能力、成绩等进行评价,与自评同步进行,一位同学由学生自己指定,另一位同学由老师指定。教师主评即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家长助评即提出评价的内容、方式和评价的要求,请家长综合孩子在家的表现,提出自己的评价意见。
三、 星级评价与评语评价相结合
星级评价是一种过程性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星级评价的基础上,教师再以激励性评语概括地进行评价,以肯定学生的进步为主,同时指出学生今后应努力的方向。
四、 统一评价与差异评价相结合
学生是有差异的,在评价中除了有统一评价(如单元测验、单项检测、期末笔试等),更多的是差异评价。教师应承认学生的差异,采取相应的评价方法,给学生多次评价、多层次评价的机会,拓宽发展空间。如在单元测试中,学生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以重考。特别是当学生的答案比原来更好,更有创见时,应给予更高的评价。对学习困难生,允许他们提出开卷、半开卷或请求教师、同学帮助的要求。需要动手操作或收集资料的实践性作业,可以给予更长的时间。针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开展数学单项竞赛以激励他们的学习,如口算比赛、数学思维竞赛等。在学期结束时,可以设立单项奖、特长奖、进步奖等,为更多的学生提供获奖的机会,增强进一步学习的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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