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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县安监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工作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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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水水
时间:
2013-11-15 22:34
标题:
2013年县安监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工作述职报告
2013年县安监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工作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县安监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作以简要汇报,敬请评议。
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县纠风办的精心指导下,全局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促使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了切实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我局及时研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同志协助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经局务会议认真讨论和研究,制订了《合水县安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范围、目标要求、评议内容、评议步骤、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和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明确划分各行业主管副职的行风政风建设责任,科学处理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找准结合点,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同时明确了干部职工具体工作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全面有序进行。
三、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在县纠风办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通过电视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一是排查治理隐患,促进安全发展。按县政府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全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安全保障。二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一站式服务”质量,切实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等便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缩短时间、简化工作程序等方式,进一步加快办理审批速度。三是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四大员”服务。公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公开政策法规、公开监管情况、公开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深入开展安监干部争当安全法规宣传员、安全管理辅导员、安全隐患督查员、安全事项服务员的“四大员”活动,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免费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长期安全发展。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行为。为了做好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管理,我们从县直机关单位以及部分监管企业聘请了5名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名,在岗职工1名,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2名。制定了评议员工作制度,全面和虚心接受评议员对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上的意见和建议。
四、查找问题,突出整改。我们在充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走访基层单位和群众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先后向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企业单位发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65份,收回65份,共征询到各类问题和意见建议5条;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走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38户,与企业从业人员认真座谈交流,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为8条。通过多种形式的自查自纠活动,查找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廉政建设、机关作风、监管能力等方面,找准了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为全面整改奠定了基础。
五、以改促建,全面推进。在民主评议查摆问题、认清根源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力度。一是树立服务理念。按时办理各项行政许可业务,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廉政建设。按照国家监察部、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整体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三是改进机关作风。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执法机关的标准,集中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强化监督监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目前,全县已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65条,治理321条,治理率90%,有效防范和减少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贯彻县纠风办各项工作部署,着力加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继续深入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深入查找单位存在的某些不正之风,认清危害,找出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纠风工作对策,雷厉风行付诸实施。
二是坚持求真务实,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在整改阶段,认真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整改办法和措施,在评议员的监督下,不折不扣逐一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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