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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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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09-5-1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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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实施方案
一、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条件
1、文明教育好。班内有明确的文明礼仪教育主题及文明礼仪教育的内容,有班级文明公约,班上学生有礼貌、懂礼仪、谈吐文明;不打架、不骂人;遵守社会公德、珍惜学校荣誉。
2、仪容仪表好。班上一学月内没有不穿校服、不戴校牌、仪容仪表不合格等现象。
3、尊敬师长好。尊敬老师、家长及长辈,见到老师及长辈能主动打招呼问好。
4、学习环境好。教室布置整洁,教室卫生打扫及时、彻底。学月内获卫生流动红旗。
5、遵纪守规好。班上一学月内无人被通报批评或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办法
根据以上评选条件,各班由班主任牵头进行自评,在自评认为合格的基础上由班委会、团支部联合写出申请报告,经年级组检查过关后报学校验收,学校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条件验收合格后可评为“文明礼仪达标班”,连续两次被评为“文明礼仪达标班”的班级,可评为“文明礼仪示范班”,学校授予“文明礼仪示范班”的牌匾(评选间隔不得少于四周)。
三、文明礼仪示范班的奖励办法
1、“文明礼仪示范班”在本学年度有效。
2、被评为“文明礼仪达标班”的班级奖班级常规考核分3分,并授予“文明礼仪达标班”牌匾;被评为“文明礼仪示范班”的班级奖常规分5分(从第二月开始未被摘牌每月加班级常规分3分),并授予“文明礼仪示范班”牌匾。
3、被评为“文明礼仪示范班”的班级在评选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时优先考虑,学生期末评优的指标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
四、其他
1、被评为“文明礼仪达标班”及“文明礼仪示范班”的班级必须严格遵守评选基本要求,凡出现一人次违规则通报批评、二人次违规将黄牌警告、出现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违规将取消资格,摘取牌匾。
2、本办法由教育处负责解释,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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