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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首大学录取名单查询网址 2013年重点专业设置近几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3-7-10 18:03
标题: 吉首大学录取名单查询网址 2013年重点专业设置近几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资料参考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是湖南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跨地区建立在湘西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校本部设在湘西自治州首府——吉首市。学校所在的区域内拥有世界自然遗产——张家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大湘西奇峻的风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文化,醇厚的民风,使吉首大学独具魅力。
     学校风景优美、设施完备,总占地面积1800余亩,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藏书总量200余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正高职称170人,副高职称600人,博士、硕士占教师总数的80%。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21人,湖南省教学名师4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9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06人;有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200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被评为优秀。
     学校拥有文、史、哲、理、工、农、医、经、管、法、教育等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本科专业60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可招生二级学科硕士点77个,专业硕士点1个;有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3个。学校还是湖南省唯一的“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的本科生和富有创造力的研究生为己任,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类在籍学生3万余人。近5年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共获国家级奖项70余项,省部级奖项300余项。近年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3%以上,广大毕业生在祖国各地勤奋工作、建功立业,深为社会和用人单位所欢迎,许多人现已成长为各级领导和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
     学校具有雄厚的学术科技实力。近5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8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54项,并获国家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6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5项。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斐然。党和国家领导人朱镕基、曾庆红、贾庆林、尉健行、曾培炎、陈至立、杨汝岱、罗豪才等以及教育部、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来我校视察指导工作。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高度评价“吉首大学是湖南的骄傲”,原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充分肯定“吉首大学具有特殊价值”,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盛赞“看到了吉首大学的面貌,就看到了武陵山区脱贫致富的希望”。
     学校享受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对口支援政策,从2010年起在9个本科专业中选拔优秀学生到中山大学进行联合培养,从2011年起选拔优秀学生到湖南师范大学进行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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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3-7-10 18:03
吉首大学2013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吉首大学,为公办的省属综合性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是湖南省教育厅,学校代码:10531,始建于1958年,注册地为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第三条 学校具有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硕士、普通本科、专科和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高级人才。招收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学生和成人教育学生。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颁发吉首大学相关学历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吉首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开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3、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省、分专业编制招生计划;
    4、确定本校招生章程及录取方案,认真落实和完成学校的招生计划;
    5、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配合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及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依照有关规定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 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一般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规定的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八条 特殊专业对考生的成绩和身体要求,按当年的《招生简章》执行。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为:女生158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第九条 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所有专业均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原则
    第十二条 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其他专业收费标准可参照2012年新生收费标准(见附件),如有变动,均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
    第十三条 学生的住宿费,根据住宿的条件依据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学生奖学金、贷款金及专项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宣传信息。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吉首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吉首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邮政编码:416000
    联系电话:0743-8564141
    传真:0743-8563838
    网址:www.jsu.edu.cn
    E-mail:zjc@j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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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3-7-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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