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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高招计划简章 重点专业设置食宿就业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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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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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高招计划简章 重点专业设置食宿就业情况介绍
简介 北京邮电大学--学校简介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自1955年建校以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全日制教育已经形成了信息背景浓郁、专业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软件学院、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中心、体育部等15个教学单位,以及网络技术、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感知技术与产业3个研究院,并设有研究生院。目前,学科专业已经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军事学、教育学、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涉及23个一级学科。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硕、博学生及留学生共约22000名,正式注册的非全日制学生约30000名。
近几年来,北京邮电大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遵循高等教育的办学规律,制定了“两翼齐飞,四轮驱动”的总体发展战略,启动了学校的全面改革。秉承“在素质教育中培养通信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突出信息特色,在行业引领中服务现代社会,在信念执着中传承大学文化”的办学理念,在全校党员、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的思想,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工程”,积极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生培养机制创新,实现了质量与规模的协调发展。2008年3月,教育部正式公布我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标志着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踏上了新的台阶。近三年,我校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国家精品课程、北京市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国家级教学团队、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级教育成果奖、北京市教育成果奖等各级各类评选工作中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长期以来,我校学生大学英语四级一次通过率保持在85%以上,研究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为100%,本科生就业率保持在99%以上。在以英语、电子、数学和物理竞赛为代表的国内外大学生重大赛事中成绩优异,位居全国重点高校前列。
——始终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根本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人才工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师资结构不断优化。目前,我校拥有着一支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获得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科技新星、省部级“青年学科带头人”、省部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为骨干的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教职工总数2184人,其中专任教师1420人,院士9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2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具有正、副高职称的教师720余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5%,外籍教师123人。
——以“211工程”建设和两个“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学科布局进一步优化。目前,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含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4个,有5类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6个本科专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5个。学科涵盖了理、工、文、法、哲、经济、管理、军事、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信息学科优势突出、工管文理相互支撑的多科性学科架构。在重点学科建设方面,我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信息与通信工程(全国排名第一)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北京市重点学科7个、部级重点学科8个。2007年以来启动了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北京市特色专业9个。
——加强基地建设,科研工作良性发展。我校建有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国防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代表的若干高水平的科研基地。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含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111创新引智基地”2个、各类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以基地建设和团队建设为基础,我校科研工作在质和量两个方面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科研经费增长迅速,科学研究成果频出,近三年共获得国家科技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及社会力量奖近五十项。同时,我校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国际化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开始实施与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的学士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成立了国际学院。近年来,国际学院以其严格的管理和高水平的人才培养质量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好评。我校与斐济南太平洋大学合作建设的孔子学院已获正式批复并开始招生。我校与70余所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签署合作协议约160份,已启动的校际交流项目50余个,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60余个国外知名大学。
我校成功申报和建设了“通信与网络核心技术创新引智基地”和“高等智能与网络服务创新引智基地”两个国家“111”创新引智基地,引进了以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若列斯.阿尔费罗夫为代表的世界一流学术大师和科研学者,形成了实力强大的国际化研究阵容。积极主办高层次、高规格国际会议,搭建学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学术交流平台,增进了学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学术交流与对话,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北京邮电大学在“团结 勤奋 严谨 创新”的校风、“厚德 博学 敬业 乐群”的校训和“崇尚奉献、追求卓越”的北邮精神的引领下,正朝着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这一宏伟目标而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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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 18:29
北京邮电大学--就业情况 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是评价一所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目标实现程度的重要指标,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有关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在一定的就业服务范围内,由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签定就业协议,落实就业计划 ”的就业政策,学校设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设了学生就业网,为学生就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与服务。
多年来,我校的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 以上,研究生多年保持100%的就业率。2004年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4%,研究生就业率100%,可见北邮毕业生的就业优势非常明显。我校学生就业去向主要为:国内移动、电信、联通等各大运营商;国内信息领域的公司、企业,如联想集团、海尔集团、中兴通信有限公司等;国际著名的计算机及电子、通讯公司,如摩托罗拉、微软公司、三星公司、LG电子、SONY公司等;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在其他行业就业,如外交部、中央电视台、工商银行、公安部等。此外,每年有40%左右的毕业生考上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
我校主要是为通信与信息领域培养人才,21世纪,世界通信与信息技术将获得更大的发展。最近几年社会对北邮毕业生的需求非常强烈,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复合型高科技人才需求的增加,北邮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将更加广阔,北邮的毕业生仍将是电子、信息、通信等领域用人单位的重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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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 18:30
北京邮电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后勤工作理念,秉承“有力保障教学科研,竭诚服务师生员工”的后勤宗旨,为广大同学提供方便周到的后勤服务,免除同学及家长的后顾之忧。
学校拥有就餐条件良好的学生食堂、餐厅。餐厅实行特色经营,菜肴品种丰富,口味众多,价格合理;坚持真诚、热情、周到、优质的服务理念,做到安全卫生营养,为师生提供良好的饮食服务。
学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本着保障有力、全心服务的工作态度为广大同学提供方便。学生宿舍内配备201卡电话和互联网端口,网络通畅,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另外,学校设有洗衣房,开展干洗、水洗、熨烫、修补衣物的服务。
学校设有邮局和移动通信营业厅,方便师生办理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电信等业务,满足学生对移动通信业务的需求。
学校设有超市、眼镜店、复印部、理发店等便民服务网点,方便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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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 18:30
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关于志愿填报。根据今年部分省份采取平行志愿的情况,招生计划安排有所不同。
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在平行志愿省份,这三个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普通专业(除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以外的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
在非平行志愿省份,这三个专业和普通专业一起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只录取至少填报这三个专业志愿之一的考生,未填报这三个专业志愿之一的考生,即使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调剂到这三个专业。
第十一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实际高考分数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或降分)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关于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时,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各省份的不同情况,在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0~3分。在非平行志愿省份,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在平行志愿省份,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相应分数级差值,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填报或调剂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按第十条执行);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关于色盲受限。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专业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数字媒体技术、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应用物理学专业,不宜报考电子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第十四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最高不超过120%。
第十七条 关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 1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艺术特长生也须达到上述等级要求。
第十八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0。
第十九条 关于保送生等特殊类型考生。保送生、经我校认定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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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 18:31
北京邮电大学--收费标准 2013年学费标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经济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法学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年级开始按学分收费,三、四年级共需修读80学分,400元/学分;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5.6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年。另外,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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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 18:32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宏福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距校本部约21公里;沙河新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距校本部约25公里。英语、日语两个专业一年级教学安排在校本部,其他专业一年级教学安排在宏福校区。根据沙河新校区建设情况,两年后部分专业将迁至沙河新校区学习。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四个专业本科四年教学安排在宏福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书记、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关于志愿填报。根据今年部分省份采取平行志愿的情况,招生计划安排有所不同。
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在平行志愿省份,这三个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普通专业(除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以外的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
在非平行志愿省份,这三个专业和普通专业一起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只录取至少填报这三个专业志愿之一的考生,未填报这三个专业志愿之一的考生,即使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调剂到这三个专业。
第十一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实际高考分数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或降分)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关于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时,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各省份的不同情况,在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0~3分。在非平行志愿省份,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在平行志愿省份,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相应分数级差值,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填报或调剂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按第十条执行);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对于平行志愿省份,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关于色盲受限。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专业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数字媒体技术、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应用物理学专业,不宜报考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第十四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最高不超过120%。
第十七条 关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 1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艺术特长生也须达到上述等级要求。
第十八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0。
第十九条 关于保送生等特殊类型考生。保送生、经我校认定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学费
第二十一条 2013年学费标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经济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法学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年级开始按学分收费,三、四年级共需修读80学分,400元/学分;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5.6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年。另外,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当年报考指南等材料及招生办公室主页上发布的信息。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中共北京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处监督下进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考生,开除学籍。同时,根据职责权限范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为
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主页为zsb.bupt.edu.cn,E-mail信箱为
zsb@bupt.edu.cn
。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3407(传真)。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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